5.6,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5、6。1、本条规定了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的车辆监控功能要求,其中第3款是要求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能根据实际需要按省 地,市等指挥层级实现消防车辆动态管理 能检索显示指定火场区域内的全部消防车辆实时状态信息 能检索显示指定消防车辆的位置等实时状态信息.5.6,2,本条规定了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的灭火救援信息传输功能要求 消防车辆管理了系统除实现消防车辆监控功能外、可根据实际需要实现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待命,出动,到场.执勤.检修等车辆状态、传输有关灭火救援信息,5。6,3.本条规定了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的车载终端功能要求。车载终端应能实现定位本车的位置。并将本车位置,运行 速度。行驶方向,等信息实时发送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应能传送本车待命。出动,到场 执勤.检修等状态信息和底盘 上装等车辆参数信息以及视频监控信息等。接收.发送。语音播报有关灭火救援信息.查询显示常用目的地。重点目标以及水源分布等、应能利用地理信息等技术 实现消防车辆自主导航 5 6,4。本条规定了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的基本性能要求。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的系统数据精度。响应时间应符合灭火救援调度指挥需要,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