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gas,fire extinguishing,systemsGB、50370,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0,2005 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5。3,1,15 3,1.16。3 2 7、3。2,9 3 3,1。3,3。7 3,3。16,3 4.1 3,4、3.3,5.1,3,5、5.4.1。3,4、1,4。4,1、8、4,1,10。5.0,2.5,0、4,5,0、8,6 0,1,6,0、3 6、0 4。6,0。6。6,0,7 6。0、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三月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2.26号文 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日 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 制造。施工、大专院校、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 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东靖飞。谢德隆.杜兰萍,马恒,刘连喜、李根敬 宋波、许春元、刘跃红,伍建许 王宝伟 万旭,李深梁.常欣,王元荣,靳玉广,郭鸿宝.陆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