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design of gas.fire,extinguishing,systemsGB、50370.2005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 1、5 3、1.15 3、1,16。3、2,7.3。2。9、3,3。1,3,3,7.3。3,16,3.4.1.3,4.3.3,5.1 3。5,5。4、1、3,4 1 4 4、1。8,4。1 10,5,0、2,5.0。4、5 0、8,6.0。1 6,0.3、6、0,4 6、0,6、6,0。7,6、0,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三月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 26号文,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 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 日 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制造 施工,大专院校、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靖飞。谢德隆,杜兰萍。马恒,刘连喜,李根敬 宋波 许春元,刘跃红、伍建许,王宝伟,万旭、李深梁。常欣.王元荣 靳玉广.郭鸿宝.陆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