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gas,fire。extinguishing。systemsGB,50370.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1、4。3。1,5,3,1,15,3,1、16。3,2、7,3 2.9,3、3,1。3,3,7、3、3、16,3,4、1,3,4,3,3,5 1、3,5 5 4.1,3。4 1,4,4,1,8。4。1,10 5,0、2.5。0 4。5.0,8.6 0,1。6。0,3.6 0 4、6。0、6.6。0,7。6 0。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三月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26号文 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 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 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制造,施工.大专院校。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靖飞,谢德隆。杜兰萍.马恒,刘连喜,李根敬、宋波,许春元,刘跃红,伍建许,王宝伟,万旭、李深梁。常欣,王元荣。靳玉广,郭鸿宝,陆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