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 of。gas,fire,extinguishing。systemsGB、50370,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4、3,1。5.3。1,15.3,1,16 3.2 7 3.2,9、3、3 1 3.3。7.3、3,16,3,4.1,3、4,3.3,5,1 3,5,5 4,1,3,4、1。4。4、1,8,4 1 10,5 0,2,5、0,4。5。0。8。6,0 1.6,0、3 6,0,4,6,0,6,6、0、7、6 0、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三月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26号文.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 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 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制造,施工,大专院校。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 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 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 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东靖飞、谢德隆,杜兰萍,马恒.刘连喜,李根敬 宋波.许春元 刘跃红。伍建许,王宝伟。万旭、李深梁。常欣、王元荣.靳玉广 郭鸿宝、陆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