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疏散指示标志5,6.1 本条规定了地铁工程中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部位及其基本类型、由于地铁工程绝大部分属于地下建筑 同时也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因此要求采用电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在火灾时有效发挥作用.5.6,2。5、6,4、这三条规定了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的基本设置位置 但是考虑到人员在地铁车站内疏散时比较拥挤.低位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只能指示前面的疏散人员。难以指示后方的人员。即使目前一些城市在地铁车站增设地面疏散标志、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在实际地铁工程中,还要尽量在这些疏散指示标志相对应位置的吊顶下增设指示标志 并且要注意使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高度处于储烟仓以下。避免被烟雾遮挡,5、6。5,为更好地引导人员疏散、提高疏散效率、防止人员在台阶处发生意外,本条要求在自动扶梯疏散方向的起点侧面和人行楼梯起步的三阶踏步立面处,增设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但是蓄光型指示标志对环境光源有一定的要求,如果环境光源不合适 则设置这种标志后的作用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其他措施来增强人员疏散的安全性.如提高疏散照明的照度等。5,6,6,设置在地下区间纵向疏散平台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间距和高度要合适.要能使每节车厢内的乘客均能看到.间距不宜过大、此外,火灾时区间内的环境比较恶劣、区间往往又比较长。联络通道的间距也不短、人员在区间内逃生时心情紧张、缺乏安全感。因此要在疏散指示标志上标示出当前位置与前方联络通道或安全出口的距离、以提高人员的疏散效率 5 6。7.在每个联络通道的洞口上部垂直于洞口处设置两面均有标识且常亮的指示标志。有利于乘客在火灾时从着火区间向非着火区间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