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地下车站5,2,1。有人值守的设备管理区内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并应至少有1个安全出口直通地面。当值守人员小于或等于3人时,设备管理区可利用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或能通向站厅公共区的出口作为安全出口 5,2、2、地下一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应至少设置2个直通地面或其他室外空间的安全出口,与站厅公共区同层布置的站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站台与站厅公共区之间设置防火隔墙时,应在该防火隔墙上设置至少2个门洞。相邻两门洞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2.当站台与站厅公共区之间未设置防火隔墙时 站台上任一点至地面或其他室外空间的疏散时间不应大于6min.5 2,3。侧式站台利用站台之间的过轨地道作为安全疏散通道时,应在上,下行轨道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防火隔墙 5,2。4.站台端部通向区间的楼梯不得用作站台区乘客的安全疏散设施,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换乘梯不得用作乘客的安全疏散设施.5,2 5 有人值守的设备管理用房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当疏散门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时。不应大于40m,当疏散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不应大于22m、5。2,6,出入口通道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当大于100m时、应增设安全出口.且该通道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50m。5.2、7、设备层的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5、2、8,地下车站应设置消防专用通道,当地下车站超过3层。含3层、时.消防专用通道应设置为防烟楼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