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车辆基地3 3.1 车辆基地应避免设置在甲.乙类厂,库、房和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3.3 2,车辆基地的总平面布置应以车辆段 停车场。为主体 根据功能需要及地形条件合理确定基地内各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运输道路和消防水源等 3.3,3、车辆基地内的消防车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辆基地内应设置不少于2条与外界道路相通的消防车道、并应与基地内各建筑的消防车道连通成环形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不宜与列车进入咽喉区前的出入线平交。2 停车库,列检库 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物资总库及易燃物品库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3,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 运用库,联合检修库每线列位在两列或两列以上时、宜在列位之间沿横向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当库房的各自总宽度大于150m时 应在库房的中间沿纵向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3.3 4。车辆基地不宜设置在地下。当车辆基地的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等设置在地下时。应在地下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库房的总宽度不大于75m时.可沿库房的一条长边设置地下消防车道、但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5m 15m、地下消防车道与停车库,列检库 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上应设置消防救援入口.入口处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进行分隔 3,3 5、易燃物品库应独立布置。并应按存放物品的不同性质分库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