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车辆基地3,3,1。车辆基地应避免设置在甲。乙类厂.库.房和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3,3、2、车辆基地的总平面布置应以车辆段,停车场,为主体.根据功能需要及地形条件合理确定基地内各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运输道路和消防水源等、3,3.3.车辆基地内的消防车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辆基地内应设置不少于2条与外界道路相通的消防车道 并应与基地内各建筑的消防车道连通成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宜与列车进入咽喉区前的出入线平交,2 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 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物资总库及易燃物品库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3,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 联合检修库每线列位在两列或两列以上时、宜在列位之间沿横向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当库房的各自总宽度大于150m时,应在库房的中间沿纵向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3.3。4。车辆基地不宜设置在地下、当车辆基地的停车库、列检库 停车列检库,运用库 联合检修库等设置在地下时 应在地下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库房的总宽度不大于75m时,可沿库房的一条长边设置地下消防车道。但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5m.15m。地下消防车道与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上应设置消防救援入口,入口处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进行分隔、3、3.5,易燃物品库应独立布置.并应按存放物品的不同性质分库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