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筑的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4 1.一般规定4,1,1,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1,地下车站及其出入口通道 风道 2、地下区间、联络通道。区间风井及风道、3 控制中心。4,主变电所、5 易燃物品库,油漆库 6,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及其他检修用房 4,1,2.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地上车站及地上区间、2,地下车站出入口地面厅。风亭等地面建。构,筑物,3,运用库,检修库。综合维修中心的维修综合楼。物质总库的库房,调机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 洗车机库.棚.不落轮镟库 工程车库和综合办公楼等生活辅助建筑,4,1.3.地下车站的风道.区间风井及其风道等的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3,00h、区间风井内柱。梁 楼板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2,00h,4 1,4、车站,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变电所 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 废水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 站台门控制室 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分别独立设置 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4 1 5。车站内的商铺设置以及与地下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相邻的车站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层。站厅付费区、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运营用房.2,在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设置的商铺,不得经营和储存甲 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商品.不得储存可燃性液体类商品,每个站厅商铺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m2 单处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与其他部位分隔,商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3.在站厅的上层或下层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 站厅严禁采用中庭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在站厅非付费区连通商业等非地铁功能场所的楼梯或扶梯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能分别由地铁,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控制 楼梯或扶梯周围的其他临界面应设置防火墙、在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台至站厅的楼梯或扶梯不应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楼梯或扶梯穿越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的部位周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4,1。6。在站厅公共区同层布置的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 应采用防火墙与站厅公共区进行分隔。相互间宜采用下沉广场或连接通道等方式连通.不应直接连通 下沉广场的宽度不应小于13m。连接通道的长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大于8m.连接通道内应设置2道分别由地铁和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控制且耐火极限均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4,1。7,车辆基地建筑的上部不宜设置其他使用功能的场所或建筑、确需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辆基地与其他功能场所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h的楼板分隔、2,车辆基地建筑的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