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监控管理9.2 1、中央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备显示全线火灾报警信息和对全线消防设备实行集中控制,故障报警、信息显示,查询打印等功能 并应靠近行车调度设置在控制中心的中央控制室内,中央控制室内的综合显示屏上应能显示全线的火灾信息。9。2,2.车站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备对其所管辖范围内车站和相邻区间的消防设备实行监控管理 故障报警,信息显示,查询打印及信息上传控制中心等功能,并应设置在车站控制室内 主变电所宜设置区域报警控制盘、并应纳入邻近车站统一管理.9,2,3,车辆基地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备对其所辖范围独立执行消防监控管理,显示整个车辆基地火灾报警信息和对本辖区进行消防控制、故障报警、信息显示,查询打印及信息上传控制中心等功能、并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9,2,4,车辆基地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综合楼或停车列检库等的办公区域内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图形显示终端 打印机等设备、在重要库房或办公区域内应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其他建筑的火灾报警设备和消防联动设备均应纳入邻近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中.9、2 5,控制中心建筑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宜与控制中心建筑的监控室合设、但应能对其所辖范围独立执行消防监控管理,9 2。6、现场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网络应独立设置,并应在总线回路中设置短路隔离器、回路中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隔离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宜大于32个、9.2.7.设置在控制中心,车站 车辆基地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通过骨干信息传输网络连通,骨干信息传输网络宜采用独立的光纤网络或公共传输网络专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