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高填方地基的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 结合原场地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确定原场地地基和填筑地基的处理范围,处理方法,质量控制及技术要求,3,0,2 高填方地基应根据使用功能 结合原场地地基和填筑地基的工程特点,按表3、0。2进行工程建设场地分区、表3,0.2,建设场地分区3,0.3、高填方地基设计前应完成下列工作、1,搜集填方场地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 地震及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环境评价、矿产压覆等已有资料 以及场地拟建建,构.筑物的上部结构及地基基础设计资料等.2 踏勘现场 调查,分析场地环境情况和现场施工条件,了解场地邻近建。构、筑物使用效果和工程经验,3 根据场区地形地貌特征及拟建建.构、筑物规模、荷载等工程特性 在工程建设和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测量与岩土工程勘察,3,0、4,高填方地基填筑前。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场地进行原场地地基处理和填筑地基处理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确定地基处理施工方法。设计和施工参数.3、0.5。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测量应准确反映场地地形,地貌和场地环境状态.2.采用首级平面、高程控制点,网,的一级导线和二等水准测量,应与国家高一级或同级控制点 网,相联测。3 平面测量宜根据工程规模采用建设场地独立坐标系统,4.工程测量成果应满足工程建设的总平面规划。建设用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 3。0。6,原场地勘察应查明原场地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和评价岩土工程问题 为工程现场试验,设计、施工提供依据.3,0。7 原场地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应与高填方工程各设计阶段要求相适应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一般场地的勘察可分为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2,对于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 有特殊要求的场地。尚应进行施工勘察、3,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填筑施工可能引起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引起设计方案重大调整.以及工程使用期可能出现严重湿陷等工程危害的场地。应进行专项的水文地质勘察 3,0、8、高填方地基设计与施工应包括原场地地基,填筑地基.边坡,排水.检测,检验及监测等工程内容 3,0 9,原场地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场地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应包括原场地地表土的处理、原始地形边坡及坡面处理.填挖交界过渡段处理,软弱土层处理、特殊土处理等、2。原场地中存在的岩溶 土洞等不良地质及地质灾害应综合分析埋置位置。形态大小 稳定性以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并应结合当地经验进行处理.3,0,10,高填方地基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填方地基建设场地的设计及施工应根据所在区域的规划,地势设计和工程用途.并应与地质灾害治理同步进行、2,高填方地基建设场地的设计及施工宜一次完成 分期完成时,应避免后期的原场地处理。边坡工程及排水工程施工对前期工程的影响。3 高填方填筑地基应按地基变形控制设计。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4.高填方填筑地基边坡坡型和坡比应根据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质 工程地质条件 工况条件及边坡坡顶稳定影响区域内的使用荷载等进行稳定性计算、并应结合工程经验分析确定。5。高填方填筑地基在施工期间应进行地基变形监测、并应依据监测结果验算地基和填筑地基的整体稳定性.3,0,11,高填方地基应分层填筑 分层压,夯 实,分层检验 且处理后的高填方地基应满足密实.均匀和稳定性要求、3.0、12,原场地地基和填筑地基应对填筑过程和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变形进行监测 对重要的建,构,筑物或对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填筑地基和边坡工程应进行长期监测。3,0、13,高填方地基质量检验和验收应按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划分标准宜符合表3、0 13的规定,表3.0,13。高填方地基工程项目划分3 0,14。高填方地基上建、构.筑物的建造时间 顺序及加荷速率的安排应根据填筑完成后地基的实测沉降趋势,结合拟建工程的变形控制要求确定、且不得少于1个雨季的自然密实期.3、0.15,高填方地基工程及其周边场地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引发次生灾害和环境影响。3.0,16。高填方地基工程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的填筑地基.应进行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