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of。bills,of,quantities and.valuation,for 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 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4 3.1、5,3 1 6.3 4.1、4、1、2,4,2、1、4,2、2,4 3,1、5,1,1,6.1。3、6.1,4。8 1.1 8、2.1 11,1,1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 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 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 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文代安 张宗辉、薛长立 何平,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 谭茹文 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王海宏,朱树英 补永赋 尹贻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戴富元 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 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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