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bills,of。quantities、and。valuation.for.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4 3.1,5。3。1.6 3.4,1。4、1.2,4 2。1。4.2,2,4、3,1 5.1,1,6.1,3、6.1,4 8 1、1。8,2.1、11 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 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 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文代安,张宗辉,薛长立、何平,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恽其鋆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 王海宏 朱树英,补永赋,尹贻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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