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of,bills.of.quantities。and,valuation,for。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 2013 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 1 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 1。1.8 2。1,11 1.1条 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 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 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 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 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 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 文代安,张宗辉.薛长立.何平、唐榕辉 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恽其鋆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 王海宏 朱树英,补永赋。尹贻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本规范英文翻译 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