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bills,of.quantities。and valuation,for,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1、1 3 1,4,3 1、5,3。1,6,3,4。1 4、1、2.4,2,1,4,2.2,4.3、1 5、1.1,6.1、3、6,1。4。8。1。1 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 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 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谢洪学,吴佐民.文代安,张宗辉。薛长立.何平、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王海宏 朱树英。补永赋,尹贻林 陶学明.刘智 张丽萍 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本规范英文翻译 林清锦、舒宇 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