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of、bills.of,quantities.and,valuation.for。construction,worksGB 505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 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 第3、1.1.3、1。4.3.1.5,3、1。6。3、4,1.4,1,2.4,2,1 4,2,2.4、3.1。5、1。1,6、1,3.6,1、4.8 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09 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 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 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 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 文代安.张宗辉。薛长立.何平,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 谭茹文,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王海宏,朱树英.补永赋,尹贻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 本规范英文翻译 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