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5,6.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厂区总用地面积的7.5、6。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布置在厂区主要人流出入口处,2、宜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环境洁净的地段。3,建筑群体的组合及空间景观宜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4,宜设置相应的绿化、美化设施,5 6.3 厂区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5、6,4、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出入口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工厂规模。厂区用地面积和当地规划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宜少于2个.2,人流 货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3.主要人流出入口.应设在工厂主干道通往居住区和城镇的一侧,主要货流出入口.应位于主要货流方向,并应靠近运输繁忙的仓库,堆场,同时应与厂外运输路线连接方便.4,铁路出入口,应具备良好的瞭望条件 且不得兼作其他出入口.5、6、5、厂区围墙可根据工厂性质和所在地区的规划要求设置 5.6、6.工厂消防站的设置及其规模,应根据企业的规模、火灾危险性 固定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以及邻近协作单位条件等因素确定,消防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站的位置应使消防车能迅速 方便地通往厂区内各街区.并能顺畅通往厂外有关设施和居住区、2,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至甲。乙.丙类火灾危险场所最远点行车路程不宜大于2,5km 且接到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5min、2、对丁、戊类火灾危险的局部场所最远点可加大到4.0km 3。超出服务半径的场所.应设消防分站或采取其他有效的灭火措施,消防分站服务范围应与消防站相同、3、消防站布置宜远离噪声场所,并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消防站的主体建筑与全厂性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人员集中活动场所的主要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消防站布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的有关规定、4、消防车库不宜与综合性建筑物或汽车库合并建筑.特殊情况下。与综合性建筑物和汽车库合建的消防车库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和不同方向的出入口 5.消防站车库的大门应面向道路、距路面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5m。门应避开管廊,栈桥或其他障碍物、其地面应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等材料铺筑,并应向道路方向设1 2。的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