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地上管线7、3.1 本条提出了确定地上管线敷设方式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7、3、2,为了防止管道内危险性介质一旦发生外泄,对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造成危害 同时也防止上述建筑物。构筑物或内部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对有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造成损坏,从而带来二次灾害.而制定本条规定,7 3。3、本条提出了管架综合布置时应符合的条件。其目的是有利安全生产.便利交通运输 有助消防作业,方便施工.维修和管理、对于可燃,易爆危险介质管道与生产 储存 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物料及有毒物料的设施应保持有安全距离.以防二次灾害的产生而造成更大危害 7,3 4。本表数据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经多年实践证明是必要的且合适的,本条所指管架是一般性质的介质管道的管架.所指的建筑物、构筑物是耐火等级为一 二级并与管线无关的厂房 对有泄压门,窗的墙壁不适用。7、3 5、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和、110 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 T、5092对相应的架空线布置均有较详尽的规定、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这些规范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条文所列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储罐区时,显然增加了潜在危险 条文给予明文规定是必要的、7、3、6、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危险性较大.一般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车辆及人员较多、进入厂区的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最好采用地下电缆,但地下电缆价格较贵,因此 至今仍有大量非电业工程采用架空方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进入的总变电站或车间如不靠近厂区边缘布置,势必加长厂区内架空高压电力线路的长度.从而增加了危险性及厂内火灾.爆炸事故对电力线的影响 考虑安全及经济性两方面.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敷设方式,同时规定应缩短厂区内线路长度及沿厂区边缘布置 7。3,7.本条要求与其他相应规范要求一致、为基本要求,如在具体执行中有特殊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净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