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地上管线7 3,1.本条提出了确定地上管线敷设方式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7.3,2,为了防止管道内危险性介质一旦发生外泄、对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造成危害.同时也防止上述建筑物。构筑物或内部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对有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造成损坏,从而带来二次灾害 而制定本条规定.7,3,3、本条提出了管架综合布置时应符合的条件。其目的是有利安全生产。便利交通运输.有助消防作业,方便施工 维修和管理、对于可燃,易爆危险介质管道与生产、储存 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物料及有毒物料的设施应保持有安全距离,以防二次灾害的产生而造成更大危害 7 3、4、本表数据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经多年实践证明是必要的且合适的 本条所指管架是一般性质的介质管道的管架、所指的建筑物、构筑物是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并与管线无关的厂房。对有泄压门.窗的墙壁不适用 7.3。5,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和。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 T。5092对相应的架空线布置均有较详尽的规定、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这些规范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条文所列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储罐区时。显然增加了潜在危险、条文给予明文规定是必要的,7。3,6,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危险性较大.一般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 车辆及人员较多,进入厂区的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最好采用地下电缆。但地下电缆价格较贵,因此,至今仍有大量非电业工程采用架空方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进入的总变电站或车间如不靠近厂区边缘布置,势必加长厂区内架空高压电力线路的长度.从而增加了危险性及厂内火灾、爆炸事故对电力线的影响,考虑安全及经济性两方面,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敷设方式 同时规定应缩短厂区内线路长度及沿厂区边缘布置。7。3、7。本条要求与其他相应规范要求一致.为基本要求 如在具体执行中有特殊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净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