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地上管线7.3 1。本条提出了确定地上管线敷设方式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7。3,2,为了防止管道内危险性介质一旦发生外泄,对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造成危害、同时也防止上述建筑物、构筑物或内部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对有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造成损坏。从而带来二次灾害 而制定本条规定,7。3,3.本条提出了管架综合布置时应符合的条件 其目的是有利安全生产 便利交通运输、有助消防作业。方便施工.维修和管理,对于可燃 易爆危险介质管道与生产,储存,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物料及有毒物料的设施应保持有安全距离,以防二次灾害的产生而造成更大危害、7、3 4。本表数据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经多年实践证明是必要的且合适的。本条所指管架是一般性质的介质管道的管架 所指的建筑物、构筑物是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并与管线无关的厂房 对有泄压门,窗的墙壁不适用。7、3,5.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和,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对相应的架空线布置均有较详尽的规定,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这些规范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条文所列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储罐区时。显然增加了潜在危险,条文给予明文规定是必要的 7,3。6.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危险性较大 一般厂区内建筑物 构筑物 车辆及人员较多.进入厂区的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最好采用地下电缆,但地下电缆价格较贵.因此,至今仍有大量非电业工程采用架空方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进入的总变电站或车间如不靠近厂区边缘布置.势必加长厂区内架空高压电力线路的长度。从而增加了危险性及厂内火灾.爆炸事故对电力线的影响 考虑安全及经济性两方面 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敷设方式,同时规定应缩短厂区内线路长度及沿厂区边缘布置,7 3.7。本条要求与其他相应规范要求一致,为基本要求,如在具体执行中有特殊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净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