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管线综合布置7.1.一般规定7,1 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合,并应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 铁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有利厂容,7、1 2 管线敷设方式,可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地形、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等因素综合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可燃性 爆炸危险性,毒性及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采用地上敷设 2.有条件的管线宜采用共架或共沟敷设.3,在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有毒性气体的场所。不宜采用管沟敷设、否则应采取防止气体积聚和沿沟扩散的措施 7,1、3 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满足生产。安全 施工和检修要求、2,管线应敷设在规划的管线带内。管线带应平行于相邻的道路布置.3,宜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必须交叉时,交叉角不应小于45 4,地下干管应布置在其用户较多的道路一侧,也可将干管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5 装置内部管廊及地下管线的布置 应与主管廊及地下干管在平面及竖向上合理连接、并应有效利用装置内管廊下方空间,布置有关设施.7,1。4、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有毒性介质的管道,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 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等,7,1,5,分期建设的工厂。管线带布置应全面规划 近期管线集中 远近期结合 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妨碍远期用地的使用。新建厂区的管线带内,应预留中远期管线的用地,余量宜为10。20.7.1.6.山区建厂时.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 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的危害.7 1 7、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综合布置,1,电信电缆,2,电力电缆,3,热力管道,4、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焕气、煤气等管道、管廊或管架、5。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6.消防水管道,7、工业废水、生产废水及生产污水。管道。8、生活污水管道.9,雨水排水管道 10、照明电缆及杆柱。7,1。8。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7、2,7和表7 2,8的规定时,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缩小、但必须保证生产安全 并应满足施工及检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