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管线综合布置7,1.一般规定7。1 1.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合.并应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 有利厂容。7.1。2。管线敷设方式,可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地形。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等因素综合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可燃性 爆炸危险性。毒性及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采用地上敷设.2,有条件的管线宜采用共架或共沟敷设.3,在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有毒性气体的场所。不宜采用管沟敷设,否则应采取防止气体积聚和沿沟扩散的措施,7,1 3。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满足生产,安全,施工和检修要求,2。管线应敷设在规划的管线带内.管线带应平行于相邻的道路布置 3。宜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 必须交叉时,交叉角不应小于45、4,地下干管应布置在其用户较多的道路一侧.也可将干管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5、装置内部管廊及地下管线的布置,应与主管廊及地下干管在平面及竖向上合理连接,并应有效利用装置内管廊下方空间,布置有关设施.7,1,4.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有毒性介质的管道,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等。7。1、5.分期建设的工厂,管线带布置应全面规划 近期管线集中。远近期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妨碍远期用地的使用、新建厂区的管线带内 应预留中远期管线的用地.余量宜为10,20 7.1.6 山区建厂时、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的危害.7、1,7,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综合布置、1。电信电缆、2、电力电缆.3,热力管道,4、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氧气,氮气 乙焕气。煤气等管道 管廊或管架.5,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6,消防水管道。7。工业废水,生产废水及生产污水、管道,8,生活污水管道 9,雨水排水管道.10。照明电缆及杆柱,7,1,8.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7,2.7和表7,2、8的规定时 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缩小、但必须保证生产安全、并应满足施工及检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