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化工区总体布置4,1,一般规定4.1 1.化工区总体布置应根据当地的经济政策,自然条件,现状特点和化工区近期建设项目及远期发展规划等进行编制,在满足生产.生活、交通运输 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条件时,应经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4 1,2。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化工区总体布置,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在非城镇规划区内的化工区总体布置,应以保护当地环境,防止污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等原则进行编制,并应与当地的地区规划相协调,4,1.3 在工业区内的化工区总体布置、应符合工业区的总体规划.并宜利用工业区内的基础设施。4。1.4。现有化工区进行改建.扩建时、其总体布置不得妨碍城镇的发展 危害城镇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镇的环境及影响城镇各项功能的协调。4、1,5,化工区中的生产,辅助生产、公用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等设施 以及居住区。环境保护工程.卫生防护带、防洪排涝工程.施工基地及固体废物堆场等,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规划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功能、进行合理布置 2.生产关联密切的工厂应靠近布置.并应满足相互间对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及发展等要求.3、应有利于各工厂的三废治理及综合利用,并应合理布置固体废物堆场的位置.4。化工区主要交通运输路线及交通运输设施的布置、应与当地交通运输现状和规划路线相协调、并应和区外路线合理衔接、应有利于各工厂货物运输 方便厂际间生产联系。物流宜顺畅,路线宜短捷、并应满足职工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在区内规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车位用地时 应按有关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各工厂的总平面布置 并以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要求为原则进行规划.5、分期建设时.应以近期为主,近远期结合。一次规划 分期实施 并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趋势及具体建设条件留有发展余地 4,1。6,设置洁净厂房的医药化工企业应布置在化工区内环境清洁,大气质量较好的地段 洁净厂房与化工区运输主干道的距离宜大于50m 4.1、7、化工联合企业的总体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总体布置应根据联合企业生产大流程,并结合各生产厂内部的工艺流程和上下游厂之间的物流流向及衔接状况进行,应做到联合企业的生产流程顺畅、减少折返与迂回 2,公用工程设施应集中或分区集中布置。宜靠近负荷中心,并应方便公用工程各类主干管和线路的布置 宜短捷地与用户相连通 3、联合企业共用的仓储设施应靠近铁路装卸线 码头陆域区集中布置,并宜靠近区域主要货运通道、仓储设施的所在地段应便于货流出入 并应满足联合企业生产大流程顺捷的要求.4 对联合企业中有污染源的厂区布置应有利于缩小污染范围、并应采取防止有毒、有害.可燃液体和受污染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4,1。8.化工区位于机场附近时 其布置应满足机场净空区域对周围环境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 5001的有关规定。4,1。9,化工区内或附近有气象台站时,化工区总体布置应符合气象观测对环境的技术要求、观测场应位于化工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化工区内孤立的建筑物,构筑物距观测场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该建筑物.构筑物高度的3倍,成排布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距离不应小于该建筑物.构筑物平均高度的10倍、且不应小于50m,4.1,10 凡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的化工区、在布置中应充分利用已有的防洪、防潮及排涝设施。新建的防洪工程设施应一次建成。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0的有关规定、4 1、11、化工区内共用设施的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化工区自备热电站和集中供热锅炉房、总变电站的防洪标准.应与化工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其他各类独立设施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其服务对象的防洪要求确定,2,化工区内独立石油库的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有关规定、液体化学品库的防洪标准应为50年,3,化工废渣填埋场的防洪标准应为100年.4、1、12。全厂性高架火炬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并应避免火炬的辐射热.光亮 噪声.烟尘及有害气体对居住区及人员集中场所的影响、全厂性高架火炬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宜小于表4,1、12的规定,4.1、13、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其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的有关规定,4,1、14,化工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出口、应布置在当地生活饮用水取水口的下游 其距离应符合水源卫生保护的有关要求 4.1 15,污水处理场及受污染消防水收集池。宜位于化工区边缘或化工区外的单独地段,且地势及地下水位较低处.并宜布置在化工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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