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照明13。2,1。物流建筑的照明装置及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用节能型光源及灯具,并宜利用天然采光。2。应根据天然光的变化控制电气照明,3,物流建筑照明应分区控制,高大空间。公共场所照明,室外照明宜采用集中智能控制方式。当照明采用集中智能控制方式时.应具有自动和手动控制功能、13,2,2.气体放电灯的配电线路应在线路或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 且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并应采用功率损耗低 性能稳定的节能型镇流器 13。2、3、室外场地照明宜采用高杆路灯照明,13,2.4、照明灯具不应布置在货架的正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 5m 照明灯具。镇流器等靠近可燃物时 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13 2 5.机场附近的物流建筑应根据航空要求设置航空障碍灯。13,2。6。物流建筑各区域照度标准应符合表13、2.6的规定.13。2,7、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表13,2,6,物流建筑各区域照度标准 注。1 本表的照度标准值为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2.本表中未列出的物流建筑的配套公共建筑。辅助生产用房的照度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执行 1.办公区的公共走道,营业场所、楼梯间,作业区.存储区,多层货架的各层通道等场所。应设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楼梯间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lx、其他区域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lx、2,应在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安全出口灯光指示标识,疏散走道应设置安全疏散灯光指示标识。安装高度不宜超过1m,间距不宜大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