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照明13。2 1、物流建筑的照明装置及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用节能型光源及灯具.并宜利用天然采光,2 应根据天然光的变化控制电气照明、3.物流建筑照明应分区控制、高大空间.公共场所照明.室外照明宜采用集中智能控制方式,当照明采用集中智能控制方式时,应具有自动和手动控制功能,13 2。2,气体放电灯的配电线路应在线路或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且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并应采用功率损耗低.性能稳定的节能型镇流器 13,2,3、室外场地照明宜采用高杆路灯照明,13,2。4,照明灯具不应布置在货架的正上方 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照明灯具,镇流器等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13 2、5。机场附近的物流建筑应根据航空要求设置航空障碍灯 13.2、6。物流建筑各区域照度标准应符合表13,2,6的规定,13.2 7,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表13,2、6,物流建筑各区域照度标准,注 1、本表的照度标准值为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2,本表中未列出的物流建筑的配套公共建筑,辅助生产用房的照度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执行 1,办公区的公共走道,营业场所、楼梯间。作业区.存储区。多层货架的各层通道等场所。应设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楼梯间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lx、其他区域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lx、2 应在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安全出口灯光指示标识.疏散走道应设置安全疏散灯光指示标识、安装高度不宜超过1m、间距不宜大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