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电。气13,1 供配电系统13、1。1,物流建筑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列用电负荷应按一级负荷供电,1、贵重物品库用电,2,危险品库的通风设备,3,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应急物流中心。邮政枢纽分拣中心及其他重要的大型、超大型物流建筑的物品自动搬运、输送,分拣设备用电及作业区,存储区的照明用电.4、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特殊物流建筑的制冷。空调,通风设备 5,中型及以上规模等级的物流建筑的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2,下列用电负荷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安全等级为二级的邮政枢纽分拣中心.较重要的中型及以上规模的物流建筑的物品自动搬运.输送.分拣等设备用电,以及存储区域和作业区域照明用电.2,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特殊物流建筑内的制冷,空调.通风设备.3,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供电的物流建筑 应为三级负荷供电,4.消防电源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13.1,2。物流建筑的变配电室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当受到场地限制时 变配电设施可采用户外组合式成套变电站,13,1,3.当物流建筑位于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区。且设置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更经济时,宜设置自备电源、13。1,4。对于按一级负荷供电的设备、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为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的启动模式 且自动启动方式应在15s内启动,13,1、5、中型及以上规模等级的物流建筑应按功能分区配电、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