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电.气13,1。供配电系统13、1、1、物流建筑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列用电负荷应按一级负荷供电、1,贵重物品库用电,2.危险品库的通风设备,3,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应急物流中心.邮政枢纽分拣中心及其他重要的大型,超大型物流建筑的物品自动搬运,输送,分拣设备用电及作业区、存储区的照明用电。4.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特殊物流建筑的制冷 空调,通风设备。5,中型及以上规模等级的物流建筑的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 计算机管理系统。2、下列用电负荷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安全等级为二级的邮政枢纽分拣中心。较重要的中型及以上规模的物流建筑的物品自动搬运、输送.分拣等设备用电,以及存储区域和作业区域照明用电。2.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特殊物流建筑内的制冷,空调,通风设备,3。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供电的物流建筑.应为三级负荷供电,4,消防电源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13.1,2,物流建筑的变配电室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当受到场地限制时、变配电设施可采用户外组合式成套变电站 13。1 3。当物流建筑位于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区,且设置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更经济时.宜设置自备电源,13,1,4,对于按一级负荷供电的设备,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为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的启动模式。且自动启动方式应在15s内启动 13.1、5。中型及以上规模等级的物流建筑应按功能分区配电、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