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总平面7.1、总平面布置7。1 1、物流建筑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构、筑物及设施宜归并整合 集中布置、2、建筑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3,应利用地形.地势 工程地质以及水文地质条件、4.应满足物流操作流程 交通组织,消防和管线综合布置的要求。5,用于有污染性物品作业或存储的物流建筑、应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上风侧.6。具有卫生洁净要求的物流建筑,应远离污染源 并应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7,除害熏蒸处理房应单独设置 应远离场区出入口和人员密集区 并应位于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下风向且相距不小于50m,8 铁路运输物流建筑的站台与货物装卸线宜采用一台一线的布置形式 7,1,2.公用设施宜位于负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户,7.1.3.改建,扩建的物流建筑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及各项设施。7.1,4.物流建筑的围墙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等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4的规定、表7,1.4,围墙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等的最小间距。注、1。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围墙自中心线算起、建,构 筑物自外墙皮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 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 自路肩算起、2 对于围墙至建筑物的间距.当条件困难时 可适当减小。当设有消防通道时不应小于6。0m、3 传达室。警卫室与围墙的间距不受限制,4、当条件困难时,标准轨距铁路中心线至围墙的间距。有调车作业时,可为3、5m,无调车作业时。可为3 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