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单层厂房7.1.一般规定7,1,1,本章单层厂房,包括厂房内设置局部平台的单层厂房。本规范未包括单层砌体结构厂房。主要考虑厂房采用砖柱结构时 其承受水平荷载的能力和抗震性能差 其使用范围有更多的限制.一般在小型且不设置桥式吊车的厂房采用.当实际工程需要采用单层砌体结构厂房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进行设计 抗震设计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的规定、7。1,3.单层厂房结构宜采用规则的结构体系,在满足工艺和设备布置要求的情况下.厂房高度.跨度.柱距和定位轴线等宜符合建筑模数的规定。以便于尽可能采用标准构件,减少结构构件的类型 做到经济合理和便于施工。对于连续多跨厂房、如果相邻各跨厂房高度不一时,构造复杂。构件规格类型增加。不利于工业化施工 等高厂房整体刚度较好、构造处理简单,因此本条规定。多跨厂房当各跨高度根据工艺要求相差不大时.宜按等高设计,7,1,4 本条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冶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YB 9081的规定相统一.系根据震害调查和震害分析总结得出的 震害显示,不等高和不等长的多跨厂房,高振型反应和扭转效应均对抗震不利。历次地震的震害严重,故要求多跨厂房宜采用等高和等长、当根据工艺要求高跨和低跨的高差不大时.宜将低跨抬高而做成等高厂房.当工艺或功能要求必须采用不等高厂房.可采用防震缝将高、低跨分成各自独立的单元 或考虑由于不等高产生的高振型影响、加强高低跨处中柱的抗震能力,采用一端有山墙,另一端开口的结构方案的厂房、两端的刚度截然不同、质量中心与刚度中心不重合、导致开口一端排架柱变位加大。扭转效应明显。震害较大。纵,横跨相交的厂房的角部、是两个主轴方向地震作用的交汇处。受力和变形比较复杂.当贴建房屋位于厂房角部时、会使厂房的山墙和纵墙交接处均为开口,这严重削弱了结构的空间整体性、形成了质量和刚度的双向偏心,地震时扭转效应加大,造成结构受力和变形的不协调.同时贴建房屋与厂房的刚度相差较大,地震反应显著不同、地震时变形不协调。对二者均产生不利影响。同一结构单元采用不同形式的结构,振动特性不同、不同材料 侧移刚度不同,在地震作用下。往往造成结构的破坏,因此,厂房的同一结构单元内不宜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吊车停放的位置与上吊车梯位置有关、吊车停放处排架的侧移刚度增大、加大了局部地震反应,特别是多跨厂房各跨吊车集中在同一轴线附近时、其震害更为严重。7.1,5、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1996年。第二十条第19款的规定、对于在软弱土地基上的厂房,当使用过程中基础有较大沉降和不均匀沉降,按考虑调整吊车轨道标高以确保吊车正常运行要求进行设计时 吊车顶面与屋架下弦,屋面梁。底面之间的净空应考虑最不利情况吊车轨道标高可能调整的高度,确保调整后的净空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7、1。6.柱间支撑与厂房柱、连系梁,吊车梁及交叉的支撑斜杆组成的平面桁架,传递纵向水平荷载和地震作用 柱间支撑是厂房的纵向抗侧力构件、柱间支撑布置应与屋盖体系和柱网布置协调 结构连接构造应合理。力的传递路线应明确,保证厂房的整体纵向刚度 以确保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