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单层厂房7,1.一般规定7 1。1.本章单层厂房 包括厂房内设置局部平台的单层厂房.本规范未包括单层砌体结构厂房 主要考虑厂房采用砖柱结构时。其承受水平荷载的能力和抗震性能差。其使用范围有更多的限制。一般在小型且不设置桥式吊车的厂房采用,当实际工程需要采用单层砌体结构厂房时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的规定进行设计,抗震设计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7 1,3,单层厂房结构宜采用规则的结构体系。在满足工艺和设备布置要求的情况下、厂房高度。跨度,柱距和定位轴线等宜符合建筑模数的规定、以便于尽可能采用标准构件。减少结构构件的类型 做到经济合理和便于施工.对于连续多跨厂房.如果相邻各跨厂房高度不一时.构造复杂,构件规格类型增加、不利于工业化施工,等高厂房整体刚度较好 构造处理简单。因此本条规定,多跨厂房当各跨高度根据工艺要求相差不大时,宜按等高设计.7,1 4,本条与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冶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YB,9081的规定相统一。系根据震害调查和震害分析总结得出的。震害显示。不等高和不等长的多跨厂房 高振型反应和扭转效应均对抗震不利,历次地震的震害严重,故要求多跨厂房宜采用等高和等长 当根据工艺要求高跨和低跨的高差不大时 宜将低跨抬高而做成等高厂房 当工艺或功能要求必须采用不等高厂房.可采用防震缝将高,低跨分成各自独立的单元。或考虑由于不等高产生的高振型影响,加强高低跨处中柱的抗震能力。采用一端有山墙、另一端开口的结构方案的厂房 两端的刚度截然不同。质量中心与刚度中心不重合,导致开口一端排架柱变位加大,扭转效应明显、震害较大.纵、横跨相交的厂房的角部,是两个主轴方向地震作用的交汇处.受力和变形比较复杂、当贴建房屋位于厂房角部时.会使厂房的山墙和纵墙交接处均为开口。这严重削弱了结构的空间整体性、形成了质量和刚度的双向偏心,地震时扭转效应加大。造成结构受力和变形的不协调,同时贴建房屋与厂房的刚度相差较大。地震反应显著不同.地震时变形不协调、对二者均产生不利影响、同一结构单元采用不同形式的结构。振动特性不同。不同材料、侧移刚度不同,在地震作用下。往往造成结构的破坏,因此 厂房的同一结构单元内不宜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吊车停放的位置与上吊车梯位置有关 吊车停放处排架的侧移刚度增大 加大了局部地震反应,特别是多跨厂房各跨吊车集中在同一轴线附近时,其震害更为严重.7.1,5。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1996年 第二十条第19款的规定.对于在软弱土地基上的厂房。当使用过程中基础有较大沉降和不均匀沉降 按考虑调整吊车轨道标高以确保吊车正常运行要求进行设计时,吊车顶面与屋架下弦。屋面梁.底面之间的净空应考虑最不利情况吊车轨道标高可能调整的高度.确保调整后的净空满足正常使用要求.7、1、6。柱间支撑与厂房柱.连系梁,吊车梁及交叉的支撑斜杆组成的平面桁架.传递纵向水平荷载和地震作用.柱间支撑是厂房的纵向抗侧力构件,柱间支撑布置应与屋盖体系和柱网布置协调、结构连接构造应合理.力的传递路线应明确.保证厂房的整体纵向刚度,以确保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