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基础埋置深度4,7、1,基础埋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1,厂房的功能和工艺要求、有无地下室。地下设施和设备基础,2、基础形式和构造.3,相邻建筑物基础类型和埋置深度,4。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5,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6,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7,厂区腐蚀性介质的性质和环境条件 4 7.2.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结合上部结构布置和工程地质条件、满足地基承载力 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满足地基稳定性。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条件下宜浅埋。除岩石地基外 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0,5m,2、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 当必须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使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3,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时。应要求施工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4。有腐蚀性环境厂房的基础埋置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4,7,3.高度超过24m的多层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时,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厂房总高度的1,15。2.采用桩基础时。桩基承台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厂房总高度的1,18、4 7、4,在既有建筑物邻近新建厂房时。新建厂房基础的设计应计入对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影响,应包括地基承载力和地基变形等、新建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不宜大于相邻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并应复核对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影响。当新建筑物基础埋置深度需要大于相邻既有建筑物基础的深度时,新旧相邻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净距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既有建筑物基础类型。形式,和荷载大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