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多层钢结构厂房9,1,一般规定9,1、1、本章适用于下列结构体系.1。框架结构,2 框排架结构,包括侧向框排架结构和竖向框排架结构.3,框架 支撑结构.应包括框架。中心支撑结构和框架、偏心支撑结构、9,1,2、钢结构厂房适用的最大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框架结构和框架、支撑结构厂房适用的最大高度,抗震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非抗震设计时.可按抗震设防烈度6度的规定采用,2,框排架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应按框排架结构中多层部分的结构类型 根据本条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采用,竖向框排架结构厂房的高度.应按上部排架柱顶面标高计算、3 楼层上设置有贮仓.槽罐以及大型重设备的厂房,最大适用高度宜降低,4.当设备穿越多层楼层,使楼层楼面板大开洞口,楼层的平面内刚度严重削弱时。厂房的最大适用高度宜降低,5,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宜降低.6.高度超过规定适用的最大高度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并应采取加强措施,9。1,3,抗震设计时、多层钢结构厂房结构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厂房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 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厂房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9,1、3的规定确定,当厂房高度接近或等于表9,1.3中的高度分界时、应结合厂房结构的不规则程度 楼层设备重量和布置情况。以及场地.地基条件等确定结构抗震等级 表9 1 3,钢结构多层厂房结构抗震等级9、1,4,厂房柱脚应能保证传递柱的承载力.宜采用埋入式。插入式或外包式、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