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设场地。地基与基础4 1.一般规定4。1,1.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是建设场地选择和工程设计各个阶段的基本条件、是建设场地选择,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的依据,工程设计前必须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是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经济合理并避免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先勘察 后设计 再施工、是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的程序、是国家一再强调的十分重要的基本政策、设计单位应坚持各个设计阶段工作开展前,必须有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1。2.勘察工作宜分阶段进行 这是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规定。根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确定的各个阶段的设计任务,设计内容和设计深度不同,设计对勘察成果的要求也不同、因此勘察工作分阶段进行的原则必须坚持、对于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当其所在场地或拟建项目附近场地已有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且拟建项目的平面布置基本可以确定时,也可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勘察阶段的合并必须坚持各个设计阶段均做到先勘察,后设计、对于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和重大工程,或在地基基础施工时.发现地基条件与勘察报告存在不符的情况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4,1 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包括岩溶 滑坡,泥石流,危岩和崩塌。采空区以及由于抽吸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压下降而造成大面积地面沉降等、抗震设防区还包括场地地震液化。震陷和断裂等。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勘察,对场地内或场地邻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进行评估。对岩土利用。整治和改造的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 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