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多层钢结构厂房9、1.一般规定9。1.1 本章适用于下列结构体系。1 框架结构,2.框排架结构 包括侧向框排架结构和竖向框排架结构.3.框架、支撑结构.应包括框架 中心支撑结构和框架,偏心支撑结构.9,1,2、钢结构厂房适用的最大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框架结构和框架 支撑结构厂房适用的最大高度,抗震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非抗震设计时、可按抗震设防烈度6度的规定采用,2.框排架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应按框排架结构中多层部分的结构类型 根据本条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采用 竖向框排架结构厂房的高度。应按上部排架柱顶面标高计算 3 楼层上设置有贮仓.槽罐以及大型重设备的厂房 最大适用高度宜降低、4,当设备穿越多层楼层,使楼层楼面板大开洞口 楼层的平面内刚度严重削弱时,厂房的最大适用高度宜降低,5 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 适用的最大高度宜降低.6,高度超过规定适用的最大高度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并应采取加强措施.9,1.3,抗震设计时、多层钢结构厂房结构应根据设防类别 烈度、厂房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丙类厂房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9.1.3的规定确定、当厂房高度接近或等于表9、1 3中的高度分界时 应结合厂房结构的不规则程度、楼层设备重量和布置情况.以及场地、地基条件等确定结构抗震等级.表9、1、3。钢结构多层厂房结构抗震等级9,1、4,厂房柱脚应能保证传递柱的承载力 宜采用埋入式。插入式或外包式,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