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和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结合有色金属工业厂房结构的工作环境条件进行编制.有特殊要求的厂房尚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当结构中采用有可替换的结构构件时,可替换的结构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可比整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低,但应设计成易于替换的形式.并在设计文中明确说明。对于腐蚀性环境和高温环境的厂房结构。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应在设计文件中说明使用阶段的维修及检测要求.以保证其在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3,1,5、对于有扩建计划的工程、前.后期建筑结构应统一考虑 前、后期之间一般按设缝脱开、划分不同的结构独立单元考虑、前 后期之间连接处的构造应考虑相互的影响.包括地基沉降变形,上部结构侧向位移变形等、前期工程设计方案应考虑方便后期工程的施工,前 后期建筑结构当采用不脱开的方案时,应根据前期及各分期阶段和最终形成的建筑结构整体的实际工况,统一设计 确保前。后工程各个建设和使用阶段结构安全可靠,并满足正常使用要求.3 1,6,本条规定适用于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厂房,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应依据本条规定、按现行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6规定的基本原则,尽量符合建筑模数的要求,有利于协调各相关专业之间的相关尺寸,本条规定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厂房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6的规定 建筑体形宜规则 简单.厂房轴线宜正交.是为实现建筑结构的构配件和组合件的标准化。在同一工程中所采用的构配件类型宜统一,目的是减少构件的品种和规格 以便于技术管理和批量生产,确保质量并加速构件生产和工程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