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山区地基4 3,1 山区以及丘陵地带的建筑物地基设计 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有关建设场地选择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山区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应根据使用要求。地形和地质条件合理布置.主体建筑工程宜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2,工程设计中 应利用和保护天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并应注重边坡环境的防护和整治.4,3、2,对于土岩组合地基。应根据地基和上部结构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地基基础方案,地基处理可根据土岩组合地基的具体情况采用褥垫、置换 桩基 梁。拱跨越处理等措施、在地基压缩性相差较大的部位。建筑物宜结合建筑平面.结构类型以及荷载条件设置沉降缝,4,3.3 对于填土场地,当利用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 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场地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条件.以及填料的性质,施工设备和现场施工条件等进行填方工程设计。应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对于重大和大型的填方工程,应在填方设计前选择典型的场区进行现场试验,应在取得填方设计参数后 进行填方工程设计和施工、未经检验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4。3、4.山区场地中的暗沟,槽,暗塘、冲沟等处欠固结的地基。不应作厂房基础的天然地基。4,3 5。在建设场区内、由于工程建设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的地段。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工程建设等因素.分析滑坡可能发生或发展的原因 采取防止产生滑坡的可靠措施,对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建筑物安全使用的滑坡.应及早整治.应防止滑坡继续发展。4,3,6 在碳酸盐类岩石地区、当有溶洞 溶蚀裂隙、土洞等现象时、应计及其对地基稳定性的影响.岩溶和土洞场地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