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山区地基4。3。1。山区以及丘陵地带的建筑物地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有关建设场地选择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山区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应根据使用要求,地形和地质条件合理布置.主体建筑工程宜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2,工程设计中 应利用和保护天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并应注重边坡环境的防护和整治.4.3.2、对于土岩组合地基.应根据地基和上部结构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地基基础方案.地基处理可根据土岩组合地基的具体情况采用褥垫,置换,桩基,梁,拱跨越处理等措施 在地基压缩性相差较大的部位 建筑物宜结合建筑平面 结构类型以及荷载条件设置沉降缝,4,3,3,对于填土场地、当利用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地貌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场地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条件。以及填料的性质 施工设备和现场施工条件等进行填方工程设计,应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 对于重大和大型的填方工程。应在填方设计前选择典型的场区进行现场试验,应在取得填方设计参数后,进行填方工程设计和施工,未经检验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4 3,4,山区场地中的暗沟,槽.暗塘,冲沟等处欠固结的地基.不应作厂房基础的天然地基.4、3,5、在建设场区内、由于工程建设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的地段,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工程建设等因素.分析滑坡可能发生或发展的原因 采取防止产生滑坡的可靠措施.对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建筑物安全使用的滑坡、应及早整治,应防止滑坡继续发展、4 3,6。在碳酸盐类岩石地区,当有溶洞。溶蚀裂隙.土洞等现象时,应计及其对地基稳定性的影响、岩溶和土洞场地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