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工业建。构,筑物监测13。7,1,在冶金工业厂矿施工建设阶段,重要厂房,设备应进行变形监测.在生产阶段。应继续进行变形监测工作,13,7.2,在施工建设阶段、建,构 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的点位设置宜由设计单位提出,当设计未明确时。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在下列位置布设,1、建,构、筑物的主要角,沉降缝两侧。新旧连接缝两侧、已经发生裂缝两侧.纵、横墙交接处 2,框架结构建、构,筑物宜按纵 横行列线在柱基础上对称布点,点间距不宜大于20m。3、地质条件不良处,桩基深度变换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分界处,填.挖方分界处应布点.4、重要设备的四角基础 连续生产线和重型吊车基础,每隔10m 15m布设1点,5。大型沉井、沉箱的四角和中部.6。高炉,烟囱.水塔.油罐等高耸构筑物,应沿基础周围对称布点 不应少于4点,7,在柱基础上的监测点应高出地平标高0,3m左右 基础设计负荷很大的建筑物和柱基础。当预期竖向位移量较大时 可先埋设临时监测点、待正式监测点埋设后再与临时点联测,8.监测点埋设应避开暖气管,片 落水管,窗台.配电盘等 并应考虑墙填充和设备安装的影响,防止被破坏,13 7、3.施工阶段竖向位移观测周期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厂房设备的基础浇灌,基坑回填、结构安装,工业炉砌筑期间 在负荷增.减变化前和后应进行观测、2。高层建筑每增加1层.2层、烟囱,水塔等每增加10m 15m应观测 3。施工期间中途停工超过2个月 在停工和复工前应进行观测,4,建,构。筑物的环境条件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进行观测、5 建、构,筑物负荷不再增加.至该项目交工前,观测次数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连续3个月的月平均竖向位移量小于1mm时 可每3个月观测一次.否则每个月应观测一次。2,连续两个季度的平均竖向位移量小于1mm时 可每6个月观测一次 3。项目交工时应进行施工阶段的最后一次观测 13,7.4。生产运行阶段竖向位移观测周期,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每年观测不宜少于两次,观测时间宜在春夏季的丰水期和秋冬季的枯水期,2、厂房或设备的环境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厂房或设备出现异常征兆等情况时应进行观测,3.遇狂风。暴雨 洪灾、地震等重大地质灾害时应进行观测,13、7,5 在施工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 对烟囱。水塔.储气罐等高耸建构筑物应进行倾斜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