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工业建,构.筑物监测13.7。1,在冶金工业厂矿施工建设阶段 重要厂房 设备应进行变形监测。在生产阶段,应继续进行变形监测工作、13.7 2。在施工建设阶段,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的点位设置宜由设计单位提出.当设计未明确时,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在下列位置布设 1,建。构、筑物的主要角 沉降缝两侧.新旧连接缝两侧 已经发生裂缝两侧、纵,横墙交接处,2 框架结构建.构 筑物宜按纵.横行列线在柱基础上对称布点。点间距不宜大于20m。3。地质条件不良处.桩基深度变换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分界处、填 挖方分界处应布点、4、重要设备的四角基础 连续生产线和重型吊车基础 每隔10m.15m布设1点,5 大型沉井、沉箱的四角和中部、6,高炉,烟囱,水塔,油罐等高耸构筑物,应沿基础周围对称布点.不应少于4点、7.在柱基础上的监测点应高出地平标高0、3m左右 基础设计负荷很大的建筑物和柱基础。当预期竖向位移量较大时、可先埋设临时监测点 待正式监测点埋设后再与临时点联测,8。监测点埋设应避开暖气管、片 落水管,窗台.配电盘等,并应考虑墙填充和设备安装的影响 防止被破坏。13,7 3。施工阶段竖向位移观测周期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厂房设备的基础浇灌。基坑回填 结构安装。工业炉砌筑期间。在负荷增,减变化前和后应进行观测,2。高层建筑每增加1层,2层,烟囱,水塔等每增加10m,15m应观测。3、施工期间中途停工超过2个月.在停工和复工前应进行观测.4、建、构,筑物的环境条件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进行观测,5 建。构、筑物负荷不再增加,至该项目交工前、观测次数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连续3个月的月平均竖向位移量小于1mm时.可每3个月观测一次 否则每个月应观测一次、2,连续两个季度的平均竖向位移量小于1mm时.可每6个月观测一次。3,项目交工时应进行施工阶段的最后一次观测。13,7、4,生产运行阶段竖向位移观测周期.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每年观测不宜少于两次.观测时间宜在春夏季的丰水期和秋冬季的枯水期,2、厂房或设备的环境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厂房或设备出现异常征兆等情况时应进行观测,3、遇狂风 暴雨,洪灾。地震等重大地质灾害时应进行观测.13.7,5,在施工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对烟囱,水塔.储气罐等高耸建构筑物应进行倾斜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