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3.井巷贯通测量12,3.1 井巷贯通的限差应由设计部门提出,并应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测量人员共同协商确定.当设计不明确时,可按表12、3、1的规定执行,12,3 2 大型贯通工程应编制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中。小型贯通工程的贯通测量应进行误差估算 各项测量中误差宜采用本矿统计分析的实际值。12,3 3、大型贯通工程的测量应进行下列改正,1。在倾斜巷道进行导线测量时,应进行全站仪竖轴的倾斜改正、2 测量边长应进行归化到设计高程面的改正和投影到高斯.克吕格平面的改正,12,3.4.当巷道贯通工作面相距50m.100m时,应对全站仪导线进行最后一次复测,并应进行贯通方向和坡度调整。12。3 5,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时,两相向工作面的间距不应小于50m.12。3,6.在贯通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绘制1、1000或1。2000的贯通工程掘砌进度图,并应及时填绘工程进展情况.12 3,7、贯通井巷两相向工作面的警戒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接近警戒距离时 必须立即报告施工方、12。3.8,井巷道贯通后,应测量计算实际贯通误差。并应将贯通面两侧的导线点和水准点进行联测,进行整体平差,作为最终成果、12,3,9.巷道贯通后应按巷道的实际高差和距离重新计算坡度,在运输巷道中 当计算坡度与设计坡度的较差小于限差时、应按实际计算坡度调整腰线,当较差大于限差时.应延长调整坡度的距离。使坡度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