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第五十条 居住区建设。小区建设.住宅组团建设或单项公共建筑的新建必须相应配套公共停车场,库 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行车停放场,库,面积 m2.1.单位住宅建筑或住宅组团。住宅总建筑面积、人均居住使用面积,0,17,2.机关办公楼,总建筑面积。0.025,3。旅馆 宾馆、酒店,招待所.街道工业及一般性小商店.职工总人数、0。375,4,商贸大楼,医院,菜市场,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0、048.5 文物参观点 游览点,含公园内,总占地面积.0、006。6.展览馆,总建筑面积。0。006 7。影剧院,会议中心 总座位数、0、24 8.体育场、馆,总座位数。0,24。二 机动车停放场 库,面积,m2、指标、1 中,高档旅馆。宾馆,酒店.招待所。总客房数.6,2、普通旅馆,招待所,总客房数 3.3。饭店,茶楼。总营业面积、0 3。4.高档写字楼,办公楼.总建筑面积 0,2,5.普通办公楼.总建筑面积、0,1、6、普通商业大楼 总建筑面积、0,15,7 外贸商业楼、金融大楼,总建筑面积 0.2。8.市。区级医院.总床位数。2.0、9,展览馆 总建筑面积、0,2,10,影剧院,会议中心,总座位数。0.7。11,体育场 馆、总座位数 0,7 12,文物参观点.游览点,含公园内。总用地面积 0.015.13、公园,风景区.总用地面积,0、006。14,一般居住区、12,5 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或0 5车位,户、具体指标参见附表.上述指标要求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的机动车停放场、库.面积 第五十一条,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有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详细规划执行,没有详细规划的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共厕所.1。公共厕所的间距和数量的规定,1.按城市道路人流量确定设置间距,流动人口高度密集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2,按地区面积确定设置数量,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千米不少于3座.其它地区.每平方千米不少于2座 公共厕所的等级标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一般按下列流量千人指标执行,1,居住小区内 6、10m2。千人、2 车站,码头。体育场、馆。15,25.m2,千人、3。广场,街道 2。4。m2,千人,4,商业大街.购物中心,农贸市场,10.20。m2,千人,5。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 其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 m2、二。垃圾转运站与收集点 分区域设置的小型中转站每0,7,1.0km2设置一座 用地面积不少于100。m2。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可与公厕等市政设施联建,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垃圾收集点、围 服务半径不应大于100m、用地面积不小于10,m2,并采取措施保证周围环境卫生与美观 三 果皮箱。城市道路按规范规定设置果皮箱,按商业性街道40米左右.交通性道路不超过80米设置一对.第五十二条,城市各级道路.桥梁、的规划。必须以总体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为依据、应按无障碍设计,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道路网规划原则 1。功能明确,结构清晰。分布均匀 2 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和建筑现状 3 有利于城市土地综合开发和改造利用.4,有利于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相互配合。二。道路路幅要求.1,市级道路.详见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居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20m 3。小区级道路,路面宽度5、8m,建筑物控制之间的宽度不少于12m。4。组团级道路 路面宽度3。5m,建筑物控制之间的宽度不少于8m。5 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三,道路交叉口 含桥梁、1.尽可能采用、十字.交叉。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力避 Y.型和。错位。交叉方式,2、交叉口侧右转弯半径,R,根据设计车速确定.按表10执行。道路交叉口侧右转弯半径表 表10设计车速 km,h.60504030道口右转弯设计车速,km h 30252015道口侧右转弯半径R、m 33 3820.2510、155、10、同时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主干道.R.25m。次干道 R,20m、一般道路 R、15m,小区内部道路,R,5m、3 交叉口必须满足视距三角形要求、其停车视距参照表11。城市道路停车视距建议值表 表11计算车速。km.h、1015202530354045506080停车视距.m。10152025303540456070110。4.立体交叉口边缘外四周15m范围内为控制范围,不得有建、构.筑物,5、规划桥梁。含立交桥.匝道围合范围内不得布置任何建筑物。四 道路纵坡长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居住区道路要符合表12的规定。居住区道路及坡长控制指标表 表12。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最大坡长,m,机动车道。0。3,8。0L。200非机动车道 0 3.3,0L。50步行道,0 5。8.0L,4 五、居住区道路设置。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量应控制.其它出入口间距应不小于150m,2。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少于4m、4m 净高 净宽.的消防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应超过80m。当建筑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3,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大于120m 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六.交通流量较大的建筑基地、其通道连接城市主次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距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2,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各类地下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线不应小于10m,4,距公园 学校 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5、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 按有关规定办理,6,两个机动车出入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