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建设用地规划审批、二 17,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18。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纪念性建筑等,19 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舞厅.夜总会等。20.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21 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22 特殊病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 需单独选址.23 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 24,一般旅馆.25,旅游宾馆 26.商住综合楼、27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28.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成人学校和业余学校、29、科研设计机构.30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31,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32、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33 普通储运仓库、34.危险品仓库,35,农。副 水产品批发市场。36,社会停车场,库,37,加油站,38、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 39,客,货运公司站场、40 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41 污水处理厂。殡仪馆,火葬场.42。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 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规划要求及有关规定确定、商住综合楼底层建筑功能必须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条款、第十二条,用地界线和形状的确定、应满足如下要求、一。用地界线应与批准的详细规划所划定的地块相一致.二。地块形状除考虑地形 地貌,土地权属关系等条件外。宜规整,三,位于规划道路两侧的建设项目 必须负责征用与临街长度相对应的规划道路用地的50。并拆迁该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代征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即必须为城市政府征用拆迁至道路中心线,四 用地大小必须按批准的规划.征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内50 以上的土地.并拆迁该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第十三条,建筑基地面积。6000,m2以上的 必须作修建性详细规划、6000。m2,也必须作规划总平面设计或建筑总平面图设计,重要地段、广场周围。主次干道两旁、特殊地区等。还须同时做城市设计 经批准后实施、未按规定编制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和城市设计的,不予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