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民用建筑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5,1 1,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 1。1的规定 表5,1。1.民用建筑的分类 注,1、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 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5 1 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 1.2的规定,表5 1、2,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注、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2,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执行.5。1。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5、1、3A 除木结构建筑外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5。1,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5、1.5.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5.1。6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5。1.7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5 1,8.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 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5。1。9,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