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城市交通隧道12,1,一般规定12.1。1 城市交通隧道.以下简称隧道,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隧道内的交通组成,隧道的用途,自然条件、长度等因素。12.1,2。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 并应符合表12,1,2的规定。表12,1,2,单孔和双孔隧道分类12、1,3.隧道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对于一。二类隧道 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0,1条规定的RABT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00h和1,50h.对于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0.1条规定的HC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 00h、2、其他类别隧道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规定 对于三类隧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对于四类隧道,耐火极限不限、12,1。4 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 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12。1,5。除嵌缝材料外。隧道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12.1,6、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1000m,1500m,2 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不宜大于1000m,3.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 4,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高度不应小于4。5m.5.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12.1、7。双孔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250m,300m、2 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 并应通向相邻隧道。人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3、人行横通道可利用车行横通道 4,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净高度不应小于2.1m.5。隧道与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 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12。1 8.单孔隧道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出口或独立避难所等避难设施 12,1,9、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 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12 1,10.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 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