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城市交通隧道12。1.一般规定12。1。1 城市交通隧道,以下简称隧道、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隧道内的交通组成.隧道的用途,自然条件 长度等因素 12,1,2,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应符合表12 1。2的规定。表12 1。2,单孔和双孔隧道分类12、1,3.隧道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对于一 二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0.1条规定的RABT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00h和1.50h.对于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 0,1条规定的HC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2,其他类别隧道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规定 对于三类隧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对于四类隧道.耐火极限不限,12,1、4 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12、1,5,除嵌缝材料外。隧道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12、1。6,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 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1000m.1500m,2.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不宜大于1000m,3,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布置 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4,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高度不应小于4 5m,5,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12 1.7 双孔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 宜为250m,300m 2、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人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3。人行横通道可利用车行横通道、4 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净高度不应小于2。1m.5,隧道与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12。1 8。单孔隧道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出口或独立避难所等避难设施 12。1.9,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 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12,1、10.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