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城市交通隧道12。1,一般规定12.1.1.城市交通隧道。以下简称隧道 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隧道内的交通组成。隧道的用途、自然条件,长度等因素,12,1.2。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应符合表12,1,2的规定,表12。1、2,单孔和双孔隧道分类12,1、3。隧道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对于一,二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0 1条规定的RABT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00h和1 50h,对于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0,1条规定的HC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2,其他类别隧道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规定 对于三类隧道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对于四类隧道。耐火极限不限、12 1,4、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12,1。5。除嵌缝材料外,隧道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12、1 6.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 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1000m。1500m.2,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不宜大于1000m、3,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 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4,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高度不应小于4,5m,5,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12。1.7.双孔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 宜为250m.300m.2 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人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3。人行横通道可利用车行横通道。4 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净高度不应小于2,1m 5、隧道与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12。1。8 单孔隧道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出口或独立避难所等避难设施,12,1.9.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12 1,10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