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for,flood.controlGB、50201。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1、2014 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4、6,1、2。6,2、2,6,3.5,6 5。4.7.2。4 11,3。1、11.3。3.11,8.3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 125号,的要求 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设施 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环境保护设施,四章,将原,城市,和、乡村,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 一章,2。在、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 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电力设施、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一节 在。水利水电工程。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一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 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梅锦山.侯传河、李小燕。吴海亮,张志红,李爱玲 王勇.李维涛,洪建、王煜.王府义。李荣容,刘娟,王国安 温善章、周健 主要审查人,汪洪,高安泽 朱尔明,焦居仁 李代鑫,曾肇京,富曾慈。胡训润.陈效国.谭培伦 丁留谦,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