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for,flood,controlGB 50201,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公告、现批准 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1.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 4。6,1,2,6。2。2、6,3.5,6,5,4。7。2.4 11,3.1、11,3、3.11,8,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 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 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 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 环境保护设施,四章、将原。城市.和 乡村 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一章。2,在,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 电力设施,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一节.在,水利水电工程 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一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梅锦山.侯传河。李小燕 吴海亮。张志红,李爱玲.王勇,李维涛,洪建 王煜.王府义 李荣容,刘娟.王国安。温善章 周健,主要审查人.汪洪、高安泽、朱尔明 焦居仁.李代鑫。曾肇京。富曾慈 胡训润 陈效国,谭培伦,丁留谦,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