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for,flood。controlGB.50201、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1,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4。6.1 2,6.2,2。6。3,5。6.5、4,7.2 4,11。3。1.11,3、3.11,8,3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 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 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 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 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环境保护设施,四章 将原.城市、和,乡村。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一章.2.在,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 电力设施,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一节,在。水利水电工程、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一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梅锦山。侯传河,李小燕,吴海亮,张志红 李爱玲。王勇,李维涛.洪建 王煜.王府义.李荣容.刘娟。王国安、温善章,周健。主要审查人 汪洪、高安泽,朱尔明 焦居仁 李代鑫。曾肇京,富曾慈。胡训润,陈效国,谭培伦、丁留谦、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