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 for,flood.controlGB、50201。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1 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4。6、1,2.6,2,2。6.3.5。6 5 4,7.2、4、11,3,1.11。3,3 11,8、3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GB.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GB。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 交通运输设施 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 水利水电工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增加了 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环境保护设施.四章,将原,城市、和 乡村。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 一章。2。在 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电力设施 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一节,在 水利水电工程,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 一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 认真总结经验 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梅锦山,侯传河、李小燕,吴海亮 张志红 李爱玲。王勇。李维涛。洪建.王煜.王府义,李荣容、刘娟,王国安。温善章。周健。主要审查人.汪洪 高安泽,朱尔明、焦居仁.李代鑫 曾肇京、富曾慈、胡训润.陈效国,谭培伦。丁留谦 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