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电力设施7 1、火。电。厂7 1、1。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660,2011第4。3,14条中表4.3,14火力发电厂的等级和厂区防洪标准制订。与原标准相比。防护等级划分的装机容量指标的取值有变化.各防护等级的防洪标准也有所调整、7 1。2。7,1.3。工矿企业的自备电厂是提供本企业生产的电源,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工矿企业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不同.因此制订第7,1,2条,供热型火电厂为其供热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区集中供热,其防洪标准也应与服务对象的防洪标准相适应.执行时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研究确定.7.1 4,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 2011第17,4、5条,强制性条文。和、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第18.3,3条制订,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第1、0,2条规定的适用范围,大中型火电厂指蒸汽初参数超高压及以上,单台机组容量在125MW及以上.采用直接燃烧方式。主要燃用固体化石燃料的火力发电厂工程。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第1,0,2条规定的适用范围。小型火电厂指高温高压及以下参数。单机容量在125MW以下。采用直接燃烧方式,主要燃用固体化石燃料的火力发电厂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