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建筑措施7 3,1.在满足使用和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建筑体型应力求简单.当建筑体型比较复杂时。宜根据其平面形状和高度差异情况、在适当部位用沉降缝将其划分成若干个刚度较好的单元 当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较大时,可将两者隔开一定距离、当拉开距离后的两单元必须连接时。应采用能自由沉降的连接构造。7,3,2。当建筑物设置沉降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宜设置沉降缝,1。建筑平面的转折部位.2,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处 3。长高比过大的砌体承重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适当部位 4.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5、建筑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处,6,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 2,沉降缝应有足够的宽度、沉降缝宽度可按表7,3、2选用 表7.3 2,房屋沉降缝的宽度7.3,3,相邻建筑物基础间的净距,可按表7,3,3选用 表7,3 3,相邻建筑物基础间的净距。m。注,1,表中L为建筑物长度或沉降缝分隔的单元长度。m,Hf为自基础底面标高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m.2 当被影响建筑的长高比为1.5.L Hf,2 0时.其间净距可适当缩小,7 3。4.相邻高耸结构或对倾斜要求严格的构筑物的外墙间隔距离,应根据倾斜允许值计算确定。7、3.5。建筑物各组成部分的标高、应根据可能产生的不均匀沉降采取下列相应措施、1,室内地坪和地下设施的标高 应根据预估沉降量予以提高.建筑物各部分。或设备之间 有联系时。可将沉降较大者标高提高 2.建筑物与设备之间。应留有净空 当建筑物有管道穿过时 应预留孔洞,或采用柔性的管道接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