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基坑工程勘察与环境调查9.2,1、拟建建筑物的详细勘察。大多数是沿建筑物外轮廓布置勘探工作 往往使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依据的地质资料不足、本条要求勘察及勘探范围应超出建筑物轮廓线.一般取基坑周围相当基坑深度的2倍、当有特殊情况时。尚需扩大范围,勘探点的深度一般不应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9 2,2。基坑工程设计时.对土的强度指标有较高要求,在勘察手段上。要求钻探取样与原位测试并重.综合确定提供设计计算用的强度指标,9、2,3 基坑工程的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场地地下水类型 潜水.承压水的埋置分布特点,明确含水层及相对隔水层的成因及动态变化特征、通过室内及现场水文地质实验。提供各土层的水平向与垂直向的渗透系数,对于需进行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的基坑工程 应对场地含水层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进行现场抽水试验,计算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抽水试验的目的,1,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确定含水层组单井涌水量,了解含水层组水位状况,测定承压水头,2,获取含水层组的水文地质参数、3 确定抽水试验影响范围,抽水试验的成果资料应包括 在成井过程中。井管长度。成井井管,滤水管排列情况.洗井情况等的详细记录 绘制各抽水井及观测井的s,t曲线,s,lgt曲线、恢复水位s,lgt曲线以及各组抽水试验的Q,s关系曲线和q.s关系曲线.确定土层的渗透系数。影响半径、单位涌水量等参数.9.2 4。越冬基坑受土的冻胀影响评价需要土的相关参数、特殊性土也需其相关设计参数,9,2,6 国外关于基坑围护墙后地表的沉降形状 Peck.1969,Clough.1990、Hsieh和Ou.1998等、及上海地区的工程实测资料表明、墙后地表沉降的主要影响区域为2倍基坑开挖深度,而在2倍,4倍开挖深度范围内为次影响区域.即地表沉降由较小值衰减到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本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环境调查的范围为2倍开挖深度、但当有重要的建 构,筑物如历代优秀建筑,有精密仪器与设备的厂房 其他采用天然地基或短桩基础的重要建筑物。轨道交通设施,隧道 防汛墙.共同沟,原水管。自来水总管、燃气总管等重要建 构.筑物或设施位于2倍、4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时、为了能全面掌握基坑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也应对这些环境情况作调查.环境调查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对于建筑物应查明其用途,平面位置.层数。结构形式 材料强度,基础形式与埋深,历史沿革及现状。荷载,沉降。倾斜.裂缝情况.有关竣工资料、如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及保护要求等 对历代优秀建筑,一般建造年代较远,保护要求较高、原设计图纸等资料也可能不齐全.有时需要通过专门的房屋结构质量检测与鉴定,对结构的安全性作出综合评价.以进一步确定其抵抗变形的能力 2,对于隧道.防汛墙 共同沟等构筑物应查明其平面位置 埋深、材料类型 断面尺寸 受力情况及保护要求等,3,对于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直径.材料类型,埋深。接头形式,压力.输送的物质。油.气.水等 建造年代及保护要求等 当无相关资料时可进行必要的地下管线探测工作.4 环境调查的目的是明确环境的保护要求.从而得到其变形的控制标准,并为基坑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