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基坑工程勘察与环境调查9,2。1.拟建建筑物的详细勘察 大多数是沿建筑物外轮廓布置勘探工作 往往使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依据的地质资料不足。本条要求勘察及勘探范围应超出建筑物轮廓线 一般取基坑周围相当基坑深度的2倍,当有特殊情况时 尚需扩大范围,勘探点的深度一般不应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9.2,2 基坑工程设计时、对土的强度指标有较高要求,在勘察手段上 要求钻探取样与原位测试并重.综合确定提供设计计算用的强度指标。9。2 3 基坑工程的水文地质勘察 应查明场地地下水类型 潜水,承压水的埋置分布特点 明确含水层及相对隔水层的成因及动态变化特征、通过室内及现场水文地质实验 提供各土层的水平向与垂直向的渗透系数 对于需进行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的基坑工程,应对场地含水层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进行现场抽水试验。计算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 抽水试验的目的 1、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确定含水层组单井涌水量,了解含水层组水位状况,测定承压水头,2.获取含水层组的水文地质参数,3 确定抽水试验影响范围 抽水试验的成果资料应包括,在成井过程中.井管长度、成井井管,滤水管排列情况、洗井情况等的详细记录 绘制各抽水井及观测井的s、t曲线 s。lgt曲线.恢复水位s,lgt曲线以及各组抽水试验的Q s关系曲线和q s关系曲线。确定土层的渗透系数,影响半径.单位涌水量等参数 9 2.4 越冬基坑受土的冻胀影响评价需要土的相关参数,特殊性土也需其相关设计参数 9,2。6、国外关于基坑围护墙后地表的沉降形状,Peck、1969.Clough,1990、Hsieh和Ou 1998等 及上海地区的工程实测资料表明。墙后地表沉降的主要影响区域为2倍基坑开挖深度,而在2倍.4倍开挖深度范围内为次影响区域,即地表沉降由较小值衰减到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本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环境调查的范围为2倍开挖深度,但当有重要的建、构。筑物如历代优秀建筑,有精密仪器与设备的厂房、其他采用天然地基或短桩基础的重要建筑物、轨道交通设施,隧道 防汛墙 共同沟,原水管、自来水总管、燃气总管等重要建。构.筑物或设施位于2倍 4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时,为了能全面掌握基坑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也应对这些环境情况作调查.环境调查一般包括如下内容,1,对于建筑物应查明其用途,平面位置,层数。结构形式,材料强度 基础形式与埋深,历史沿革及现状.荷载.沉降、倾斜、裂缝情况、有关竣工资料 如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及保护要求等、对历代优秀建筑、一般建造年代较远、保护要求较高,原设计图纸等资料也可能不齐全,有时需要通过专门的房屋结构质量检测与鉴定,对结构的安全性作出综合评价、以进一步确定其抵抗变形的能力、2,对于隧道、防汛墙 共同沟等构筑物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埋深.材料类型,断面尺寸,受力情况及保护要求等。3、对于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 直径,材料类型、埋深、接头形式、压力,输送的物质,油,气,水等,建造年代及保护要求等 当无相关资料时可进行必要的地下管线探测工作。4。环境调查的目的是明确环境的保护要求,从而得到其变形的控制标准 并为基坑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