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土岩组合地基6.2、1,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 属于土岩组合地基 1 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2,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3。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6,2。2,当地基中下卧基岩面为单向倾斜,岩面坡度大于10、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大于1、5m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1,当结构类型和地质条件符合表6、2,2,1的要求时,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 表6 2,2.1 下卧基岩表面允许坡度值,2、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考虑刚性下卧层的影响。按下式计算地基的变形、sgz,βgzsz,6,2,2,式中,sgz 具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土的变形计算值,mm βgz.刚性下卧层对上覆土层的变形增大系数,按表6,2。2、2采用。sz,变形计算深度相当于实际土层厚度按本规范第5,3。5条计算确定的地基最终变形计算值,mm。表6,2,2 2 具有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变形增大系数βgz注 h、基底下的土层厚度。b,基础底面宽度,3,在岩土界面上存在软弱层、如泥化带,时.应验算地基的整体稳定性,4、当土岩组合地基位于山间坡地,山麓洼地或冲沟地带、存在局部软弱土层时,应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强度及不均匀变形。6.2.3,对于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当石芽间距小于2m、其间为硬塑或坚硬状态的红黏土时、对于房屋为六层和六层以下的砌体承重结构、三层和三层以下的框架结构或具有150kN和150kN以下吊车的单层排架结构、其基底压力小于200kPa、可不作地基处理、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可利用经检验稳定性可靠的石芽作支墩式基础。也可在石芽出露部位作褥垫,当石芽间有较厚的软弱土层时 可用碎石,土夹石等进行置换,6 2.4,对于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当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大于150kPa。房屋为单层排架结构或一、二层砌体承重结构时、宜在基础与岩石接触的部位采用褥垫进行处理 对于多层砌体承重结构,应根据土质情况 结合本规范第6 2.6条。第6,2 7条的规定综合处理,6 2 5、褥垫可采用炉渣、中砂 粗砂。土夹石等材料,其厚度宜取300mm。500mm,夯填度应根据试验确定,当无资料时,夯填度可按下列数值进行设计、中砂,粗砂,0.87。0。05.土夹石、其中碎石含量为20、30.0,70 0 05 注。夯填度为褥垫夯实后的厚度与虚铺厚度的比值、6 2 6。当建筑物对地基变形要求较高或地质条件比较复杂不宜按本规范第6,2、3条 第6.2。4条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处理时,可调整建筑平面位置,或采用桩基或梁、拱跨越等处理措施,6、2,7 在地基压缩性相差较大的部位。宜结合建筑平面形状。荷载条件设置沉降缝。沉降缝宽度宜取30mm 50mm、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加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