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2,土岩组合地基6。2、1、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 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土岩组合地基.1 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2,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3。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6。2、2 当地基中下卧基岩面为单向倾斜。岩面坡度大于10 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大于1,5m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1 当结构类型和地质条件符合表6、2,2 1的要求时。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表6 2,2 1。下卧基岩表面允许坡度值,2。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考虑刚性下卧层的影响.按下式计算地基的变形,sgz,βgzsz.6.2、2。式中、sgz,具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土的变形计算值。mm,βgz。刚性下卧层对上覆土层的变形增大系数。按表6 2。2.2采用,sz、变形计算深度相当于实际土层厚度按本规范第5、3 5条计算确定的地基最终变形计算值 mm 表6。2,2,2.具有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变形增大系数βgz注.h,基底下的土层厚度、b。基础底面宽度.3 在岩土界面上存在软弱层、如泥化带.时,应验算地基的整体稳定性,4.当土岩组合地基位于山间坡地,山麓洼地或冲沟地带,存在局部软弱土层时,应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强度及不均匀变形,6、2.3、对于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当石芽间距小于2m 其间为硬塑或坚硬状态的红黏土时 对于房屋为六层和六层以下的砌体承重结构 三层和三层以下的框架结构或具有150kN和150kN以下吊车的单层排架结构。其基底压力小于200kPa,可不作地基处理,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利用经检验稳定性可靠的石芽作支墩式基础.也可在石芽出露部位作褥垫,当石芽间有较厚的软弱土层时、可用碎石.土夹石等进行置换,6.2,4,对于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当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大于150kPa,房屋为单层排架结构或一,二层砌体承重结构时 宜在基础与岩石接触的部位采用褥垫进行处理.对于多层砌体承重结构.应根据土质情况.结合本规范第6.2.6条、第6,2、7条的规定综合处理,6、2,5,褥垫可采用炉渣,中砂.粗砂,土夹石等材料。其厚度宜取300mm、500mm.夯填度应根据试验确定。当无资料时,夯填度可按下列数值进行设计。中砂。粗砂,0。87 0 05,土夹石 其中碎石含量为20 30。0,70,0,05.注。夯填度为褥垫夯实后的厚度与虚铺厚度的比值,6,2。6,当建筑物对地基变形要求较高或地质条件比较复杂不宜按本规范第6,2。3条。第6、2 4条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处理时,可调整建筑平面位置.或采用桩基或梁,拱跨越等处理措施.6,2。7,在地基压缩性相差较大的部位,宜结合建筑平面形状。荷载条件设置沉降缝 沉降缝宽度宜取30mm、50mm,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加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