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土岩组合地基6 2,1,建筑地基 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 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土岩组合地基,1.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2。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3.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6,2。2,当地基中下卧基岩面为单向倾斜,岩面坡度大于10、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大于1 5m时 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1、当结构类型和地质条件符合表6.2、2。1的要求时,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表6,2.2 1,下卧基岩表面允许坡度值、2.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考虑刚性下卧层的影响.按下式计算地基的变形、sgz、βgzsz,6,2,2。式中,sgz.具刚性下卧层时 地基土的变形计算值。mm。βgz,刚性下卧层对上覆土层的变形增大系数,按表6、2 2.2采用,sz。变形计算深度相当于实际土层厚度按本规范第5,3,5条计算确定的地基最终变形计算值.mm.表6,2.2、2,具有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变形增大系数βgz注,h 基底下的土层厚度,b 基础底面宽度.3,在岩土界面上存在软弱层 如泥化带 时.应验算地基的整体稳定性、4 当土岩组合地基位于山间坡地。山麓洼地或冲沟地带.存在局部软弱土层时、应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强度及不均匀变形,6,2.3,对于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 当石芽间距小于2m,其间为硬塑或坚硬状态的红黏土时,对于房屋为六层和六层以下的砌体承重结构,三层和三层以下的框架结构或具有150kN和150kN以下吊车的单层排架结构、其基底压力小于200kPa。可不作地基处理。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利用经检验稳定性可靠的石芽作支墩式基础.也可在石芽出露部位作褥垫。当石芽间有较厚的软弱土层时 可用碎石,土夹石等进行置换.6、2.4,对于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当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大于150kPa,房屋为单层排架结构或一,二层砌体承重结构时,宜在基础与岩石接触的部位采用褥垫进行处理、对于多层砌体承重结构。应根据土质情况。结合本规范第6。2,6条。第6、2、7条的规定综合处理、6,2。5,褥垫可采用炉渣,中砂.粗砂、土夹石等材料,其厚度宜取300mm。500mm、夯填度应根据试验确定。当无资料时 夯填度可按下列数值进行设计.中砂 粗砂.0.87,0,05。土夹石。其中碎石含量为20、30,0,70、0、05,注、夯填度为褥垫夯实后的厚度与虚铺厚度的比值、6,2 6。当建筑物对地基变形要求较高或地质条件比较复杂不宜按本规范第6.2.3条.第6 2,4条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处理时,可调整建筑平面位置,或采用桩基或梁,拱跨越等处理措施 6,2,7、在地基压缩性相差较大的部位.宜结合建筑平面形状,荷载条件设置沉降缝.沉降缝宽度宜取30mm.50mm、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加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