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土岩组合地基6,2、1,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土岩组合地基。1。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2、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3,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6,2 2。当地基中下卧基岩面为单向倾斜 岩面坡度大于10、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大于1.5m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1,当结构类型和地质条件符合表6 2。2.1的要求时,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表6,2.2、1.下卧基岩表面允许坡度值 2,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考虑刚性下卧层的影响。按下式计算地基的变形、sgz。βgzsz、6,2、2。式中,sgz 具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土的变形计算值。mm βgz。刚性下卧层对上覆土层的变形增大系数。按表6 2 2。2采用。sz 变形计算深度相当于实际土层厚度按本规范第5、3。5条计算确定的地基最终变形计算值。mm,表6。2.2,2,具有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变形增大系数βgz注 h.基底下的土层厚度.b,基础底面宽度、3,在岩土界面上存在软弱层 如泥化带,时。应验算地基的整体稳定性,4。当土岩组合地基位于山间坡地,山麓洼地或冲沟地带 存在局部软弱土层时、应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强度及不均匀变形,6,2,3 对于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当石芽间距小于2m、其间为硬塑或坚硬状态的红黏土时.对于房屋为六层和六层以下的砌体承重结构,三层和三层以下的框架结构或具有150kN和150kN以下吊车的单层排架结构.其基底压力小于200kPa.可不作地基处理,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可利用经检验稳定性可靠的石芽作支墩式基础.也可在石芽出露部位作褥垫。当石芽间有较厚的软弱土层时 可用碎石。土夹石等进行置换 6。2 4。对于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当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大于150kPa、房屋为单层排架结构或一,二层砌体承重结构时,宜在基础与岩石接触的部位采用褥垫进行处理.对于多层砌体承重结构、应根据土质情况,结合本规范第6。2、6条 第6,2、7条的规定综合处理 6,2 5 褥垫可采用炉渣,中砂。粗砂 土夹石等材料、其厚度宜取300mm 500mm,夯填度应根据试验确定,当无资料时,夯填度可按下列数值进行设计、中砂、粗砂.0.87,0,05。土夹石 其中碎石含量为20.30.0。70、0,05,注,夯填度为褥垫夯实后的厚度与虚铺厚度的比值 6,2,6、当建筑物对地基变形要求较高或地质条件比较复杂不宜按本规范第6、2,3条、第6 2,4条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处理时,可调整建筑平面位置,或采用桩基或梁。拱跨越等处理措施.6。2。7,在地基压缩性相差较大的部位,宜结合建筑平面形状.荷载条件设置沉降缝。沉降缝宽度宜取30mm、50mm 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加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