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计量与智能化11 5,1 居住建筑的电能计量应分户,分用途计量,除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外 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以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装置,2。公共区域照明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3、电梯,热力站、中水设备,给水设备、排水设备,空调设备等应分别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4。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计量装置,11,5.2 公共建筑的电能计量应按照用途、物业归属,运行管理及相关专业要求设置电能计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分项计量还应满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用电分类计量技术要求。DB11,T,624的相关要求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个独立的建筑物入口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2,应对照明.电梯。制冷站.热力站。空调设备 中水设备.给水设备.排水设备。景观照明 厨房等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 3,办公或商业的租售单元应以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装置、4,办公建筑的办公设备 照明等用电应分项或分户计量。5,地下室非空调区域采用机械通风时,宜安装独立电能计量装置.6。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7。大型公共建筑的厨房。计算机房等特殊场所的通风空调设备应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8 大型公共建筑的暖通空调系统设备用电的分项计量应满足10、4 3条要求,11.5,3,计量装置宜相对集中设置 当条件限制时,可采用远程抄表系统或卡式表具。11。5,4,电能计量装置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1 由变配电监控管理系统监测的智能仪表,宜包括电压、电流.电量。有功功率 无功功率 功率因数等参数,2 对于关键部位的电度表宜采用先进的全电子电度表.3,预付费IC卡表具,远传表均应为计量检测部门认可的表具.11,5、5,建筑的能耗数据采集标准应符合.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JGJ,T,154中的相关要求.11.5 6.设有智能化系统的建筑 其子系统的配置应根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T、50314.2006附录A,J选配,居住建筑的智能化系统设计还应满足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基本配置的要求,11,5、7 大型公共建筑应具有对公共照明,空调。给水排水 电梯等设备进行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功能、并宜设置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11.5,8,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能源管理系统 并应具有能源的实时统计。分析和管理等功能。其他公共建筑应具有对主要耗能设备的能耗监测和统计管理的功能.11。5,9。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的设置宜满足下列要求,1。人员聚集的公共空间或人员密度较大的主要功能房间,宜设置二氧化碳浓度探测器和显示装置。当二氧化碳浓度超标时应实时报警、2,地下停车库宜设置一氧化碳浓度探测器和显示装置,当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时应实时报警 3,当以上场所设有机械通风系统或中央空调系统时,宜根据探测器的检测结果联动控制相关区域的通风,空调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