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建筑声环境7、5,1,建筑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量及楼板撞击声隔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7.5。2.宜根据声环境的不同要求对各类房间进行区域划分、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等噪声源空间宜集中布置、并远离工作.休息等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当受条件限制而紧邻布置时应采用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噪声源的位置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宜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2,不应将水泵房等噪声源设于住宅的正下方或正上方 3、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应避免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4。产生噪声的洗手间等辅助用房宜集中布置。上下层对齐,7.5 3,当受条件限制。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管井等噪声源空间与有安静要求的空间相邻时 应采取下列隔声减振措施,1,噪声源空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有安静要求的使用空间 2、噪声源空间与有安静要求的空间之间的墙体和楼板应做隔声处理,门窗应选用隔声门窗 3,噪声源空间的墙面及顶棚宜做吸声处理,4 电梯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7。5,4,有特殊音质要求的房间声环境设计 应优先采用优化空间形体.合理布置声反射板。吸音材料等措施、7、5。5.公共建筑的走廊和门厅、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空间应做吸声设计 宜设置矿棉板,穿孔板、木丝板等吸声顶棚,可采用吸声墙面.空间吸声体等措施、7 5、6,毗邻城市交通干道的建筑 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的隔声性能,住宅的沿街外窗隔声性能应不小于30dB、宜将走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设于毗邻干道一侧。可使用声屏障等设施来阻隔交通噪声。7、5、7,住宅.学校,医院等有声环境要求的房间对楼板撞击声压级有要求的房间可采用浮筑楼板 弹性面层、隔声吊顶,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当采用地面供暖时。可结合地面供暖的保温层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浮筑楼板的减振垫应沿墙体上返不低于40mm高。7 5、8。建筑采用轻型屋盖时,屋面宜采用铺设阻尼材料、设置吊顶等措施防止雨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