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用地规划6。2.1 用地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1,用地选址应符合北京市限建区规划等生态限制性规划的相关要求,或完成生态适宜性评价工作,不应在生态敏感区域选址建设,不应占用基本农田,2。应根据地区安全性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条件评估。禁止在各种灾害影响范围内安排选址,用地选址应位于电磁辐射危害.危险化学品危害、污染和有毒物质等危险源的安全影响范围之外。同时项目选址应保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安全性评价要求,3,用地应优先选择可更新改造用地或废弃地,工业用地改造利用应符合环境安全性评价要求,4,宜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进行选址建设,轨道站点1km范围内可提供的工作岗位数量与站点设计日平均单向输送人员流量的比值不应小于10、5,宜选择具有良好基础设施条件的地区,并根据基础设施条件进行建设容量的复核。6.2,2,用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应紧凑布局、枢纽型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应进行用地,交通与地下空间的一体化设计、2,规划地块尺度应适宜步行出行 城市新建区由城市支路围合的地块尺度不宜大于150m。250m 旧区改造应通过路网加密 打通道路微循环等措施完善地块合理尺度,3。应满足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空间规划应与城市特色文脉 肌理相适应、4。城市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应安排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宜对场地内的可保留旧建筑进行再利用,结合城市发展要求赋予建筑新的使用功能、6.应合理进行竖向设计,做好土方经济平衡,6 2 3,用地功能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1、用地功能应遵循职住均衡发展原则.用地范围或其周边1km范围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与同区域居住总户数的比值宜控制在0 6、1、6.2、用地规划应考虑适度的功能混合利用,根据定位在空间和功能方面进行合理的混合配置,6,2、4。公共设施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按照社区规模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针对老龄化.弱势群体,停车难等社会问题 适度增加养老,助残 无障碍.配套停车等公共设施,2,应合理布局公共设施,幼儿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 小型社区商业.邮政所.银行营业点、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室内外体育健身设施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6种以上的设施可达性不宜超过500m、3 居住区的无障碍住房比例不应小于2。旅馆的无障碍客房比例不应小于1.4 商业,零售等功能宜结合公交站点周边设置、公共建筑集中布局的街道两侧可通过控制合理的建筑贴线率营造宜人的步行空间.建筑贴线率宜大于50、6、2,5 用地建设强度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 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用地使用强度应满足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的要求、2 应合理规划设计地下空间.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多层建筑的地下建筑容积率不宜小于0。3 高层建筑不宜小于0、5。3 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应满足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取值要求.即1层、3层不宜大于49m2、人。4层,6层不宜大于32m2 人,7层、9层不宜大于27m2.人。10层以上.含10层,不宜大于17m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