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4,建筑材料7。4、1 建筑材料的选用 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发布的有关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现行文件的规定,宜选用北京市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可参见附录B,0.4.宜选择含能和碳排放量低的建筑材料.可参见附录B,0 8、7、4.2 建筑材料宜选用距离施工现场500km以内的建筑材料 7、4、3。住宅、旅馆。学校等建筑的平面及竖向尺度。建筑构件等宜进行模数化、标准化设计。7 4。4,建筑造型宜简约,宜将建筑功能和装饰构件相结合 减少装饰性构件的使用.7、4,5.建筑工程与装修工程宜一体化设计施工,建筑设计应与装修设计协调,宜与装修设计同步进行、应考虑装修工程的需求、7 4、6 办公.商场等需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的分隔宜采用便于拆改、便于再利用的轻钢龙骨石膏板墙。玻璃墙,板材等可循环利用隔墙。可循环利用隔墙围合空间面积比应满足表4.3。2中指标D6的要求.7.4 7.宜采用工业化雨篷。栏杆,烟道,楼梯.门窗、百叶。及整体厨卫,单元式幕墙,装配式隔墙,复合式外墙.集成吊顶等工业化建筑构件,宜采用工业化的装修方式、7 4。8 应选择耐久性好的外装修材料和建筑构造,并应设置便于建筑外立面维护的设施,室外钢制构件宜使用不锈钢或热镀锌处理等防腐性能较好的产品,有大面积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宜设置擦窗机。其他建筑宜设置用于固定安全带的圆环,7 4 9,建筑的五金配件。管道阀门,开关龙头等频繁使用的活动配件应选用长寿命的产品 并易于更换.应考虑部件组合的同寿命性 建筑不同寿命部件组合宜便于分别拆换和更新。7 4 10 除地面供暖以外 主要使用空间的楼地面现浇面层的平均厚度不应超过50mm 不宜超过30mm,7 4,11 建筑外窗和建筑室内装修材料等宜采用石膏板,金属.玻璃.木材等可再循环材料,7、4。12,宜优先选用脱硫石膏板,粉煤灰制品等利废材料,7 4,13,宜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 宜利用建筑施工和建筑拆除后的旧建筑材料。7,4、14、采用木材时,宜选用速生木材或竹材制作的高强复合材料、7。4,15 有条件时宜选用储能材料.有自洁功能材料,除醛抗菌材料等功能性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