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建筑材料7,4,1。建筑材料的选用、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发布的有关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现行文件的规定 宜选用北京市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 可参见附录B.0,4。宜选择含能和碳排放量低的建筑材料。可参见附录B,0,8。7.4 2.建筑材料宜选用距离施工现场500km以内的建筑材料、7 4 3 住宅。旅馆 学校等建筑的平面及竖向尺度,建筑构件等宜进行模数化。标准化设计、7。4,4、建筑造型宜简约、宜将建筑功能和装饰构件相结合.减少装饰性构件的使用,7。4.5 建筑工程与装修工程宜一体化设计施工,建筑设计应与装修设计协调 宜与装修设计同步进行、应考虑装修工程的需求,7,4、6,办公、商场等需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的分隔宜采用便于拆改 便于再利用的轻钢龙骨石膏板墙 玻璃墙,板材等可循环利用隔墙 可循环利用隔墙围合空间面积比应满足表4,3,2中指标D6的要求、7 4。7。宜采用工业化雨篷,栏杆 烟道 楼梯,门窗、百叶.及整体厨卫 单元式幕墙.装配式隔墙.复合式外墙 集成吊顶等工业化建筑构件.宜采用工业化的装修方式.7、4,8.应选择耐久性好的外装修材料和建筑构造,并应设置便于建筑外立面维护的设施,室外钢制构件宜使用不锈钢或热镀锌处理等防腐性能较好的产品 有大面积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宜设置擦窗机、其他建筑宜设置用于固定安全带的圆环、7、4,9、建筑的五金配件,管道阀门 开关龙头等频繁使用的活动配件应选用长寿命的产品,并易于更换,应考虑部件组合的同寿命性 建筑不同寿命部件组合宜便于分别拆换和更新 7。4,10 除地面供暖以外,主要使用空间的楼地面现浇面层的平均厚度不应超过50mm。不宜超过30mm 7.4,11.建筑外窗和建筑室内装修材料等宜采用石膏板,金属。玻璃,木材等可再循环材料.7。4,12。宜优先选用脱硫石膏板。粉煤灰制品等利废材料,7,4,13,宜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宜利用建筑施工和建筑拆除后的旧建筑材料、7,4,14,采用木材时。宜选用速生木材或竹材制作的高强复合材料,7.4.15。有条件时宜选用储能材料.有自洁功能材料,除醛抗菌材料等功能性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