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开发强度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开发应兼顾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与用地性质、功能相适应.满足交通,安全.消防、人防 环卫及其他相关配套等方面的要求,第十三条.新建。扩建 改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各项指标。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规划控制指标的中小学用地.A33,体育用地,A4 医疗卫生用地,A5.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 U.等公益性设施用地.在符合专项规划和相关专业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其相关规划指标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