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申报要求,4。5.1,申报项目类别,1。由市园林局审核。报市规划委审批的项目为.全市性,区域性公园设计方案,城市绿地内按规定需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2、由市园林局审批的项目为。除全市性,区域性公园外的其他公共绿地设计方案 城市主干道,干道道路绿化设计方案。按居住区规模。即 规划人口在3.5万人以上 建设的居住区绿化设计方案 城市重点防护绿地.风景林地设计方案 列入当年城市绿化重点建设工程,含居住小区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3,由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审核的项目为,城市绿地内按规定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按小区及小区以下规模建设的居住小区绿化设计方案、城市次干道,含次干道.以下道路绿化设计方案.城市一般防护绿地。风景林地设计方案、4.5、2,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市计划.规划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如土地使用证,拨地图等,3 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或经审定的可作为依据的相关规划。4 按规定须进行招,投标项目的相关招投标文件、5、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图纸.技术经济指标.规划设计说明书等、6,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图纸或文件,注,建设单位规划方案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要先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并提出保护现状树木的意见。保护好古树名木和大树要成为制订规划方案的一个前提条件,7。规划部门在下达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时要明确保护树木的要求。在审查上报的规划方案时。要把是否伐移树木和落实树木保护方案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对能够采取不伐移树木措施而没有采取的和没有树木保护方案的规划设计方案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