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建筑间距。2.4 1。定义、建筑间距、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外皮最凸出处,不含居住建筑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规划设计时应综合考虑防火 防震,日照.通风 采光。视线干扰 防噪 绿化.卫生,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间距。遮挡建筑、指对相邻现状或规划建筑的日照条件产生影响 且与日照受到影响的建筑南北向水平距离小于自身建筑高度2倍的建筑 被遮挡建筑.日照条件因其它建筑的建设而受到影响的建筑.建筑间距系数,一般指在正南北或正东西方向上出现重叠的建筑之间。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在正南北或正东西方向上的水平距离与遮挡建筑高度的比值.只有在同期规划建设的平行相对的板式建筑之间、指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在平行相对的垂线方向上的水平距离与遮挡建筑高度的比值 计算建筑间距系数的范围,1 二层和二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居室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60,105度范围内时。只计算其居室窗朝向正东,或西。方向上板式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二层和二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居室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小于60度范围内时.只计算其居室窗朝向方向上平行相对的板式遮挡建筑和正南方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当被遮挡建筑朝向相互垂直的居室窗数量相差10倍以上时。只计算多数居室窗所在朝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2,平房居住建筑的居室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小于105度范围内时,只计算该居室正南方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3,公共建筑只有在工作用房开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小于45度范围内时。计算其正南方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计算日照影响建筑的范围.对拟测建筑法定时限内产生日照影响的所有建筑 建筑的长高比.指建筑的长度与该建筑高度的比值,塔式建筑.指各面长高比均小于1的建筑、塔式建筑各朝向的建筑外墙均为长边 板式建筑,指非塔式建筑的其它建筑,当板式建筑主要朝向建筑长度大于次要朝向建筑长度两倍以上时 其主要朝向的建筑外墙称长边、次要朝向的建筑外墙称端边,当板式建筑主要朝向建筑长度大于次要朝向建筑长度两倍以下时 其各朝向的建筑外墙均为长边 板式建筑群体布置、指建筑主要朝向平行相对布置,鉴于没有绝对平行相对的建筑。在相关建筑之间基本平行时,两建筑夹角小于5,时,可按照群体布置的间距系数计算建筑间距,长度、指塔式建筑正面长度、建筑平面剖切线在正南北方向的水平投影长度.和侧面长度,建筑平面剖切线在正东西方向的水平投影长度,中最长的一边、复杂形体的塔式建筑的长度,可以采取在建筑平面中逐点剖取正面长度和侧面长度的方法取得。用、L,表示、虚线内为一般情况下计算建筑间距系数范围建筑物的两侧.指该建筑物东西两侧2倍 含,其长度的范围。2 4,2 建筑间距的系数 1。居住建筑间距的系数.1,遮挡建筑为板式建筑。板式居住建筑的长边平行相对布置时。建筑间距根据其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长边之间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群体布置时板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建筑朝向与正南夹角.0.20、20。以上.60。60,以上 新建区。1,71、41.5改建区 1、61、41。5 在规划设计中要特别注意两个临界角度,20o.60o 的准确性.在正南北向按照1.6,改建区。或1,7.新建区、间距系数计算后.建筑间距大于120米时.可按120米控制建筑间距.在正东西向按照1。5间距系数计算后,建筑间距大于50米时、可按50米控制建筑间距。2.遮挡建筑为塔式建筑.单栋建筑在两侧无其它遮挡建筑 含规划建筑 时,与其正北侧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0,在正南北向按照1,0间距系数计算后,建筑间距大于120米时 可按120米控制建筑间距。多栋塔式建筑成东西向单排布置时。与其北侧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系数 按下列规定执行,相邻塔式建筑的间距等于或大于单栋塔式建筑的长度时、该间距范围内无其它遮挡建筑 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2。相邻塔式建筑的间距小于单栋塔式建筑的长度时,该间距范围内无其它遮挡建筑。塔式居住建筑长高比的长度,应按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和间距之和计算,并根据其不同的长高比,采用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如相邻建筑与其两侧相邻建筑的间距小于该相邻建筑的长度时,应计算全部相关建筑的长度和间距之和,多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遮挡阳光 建筑群的长高比。1.0以下、1。0、2、02。0以上。2。52 5以上,新建区。1.01,21,51。7改建区,1、01、21,51 6、长高比大于1且小于2的单栋建筑与其北侧居住建筑的间距。可按上述规定执行,在正南北向按照相应间距系数计算后 建筑间距大于120米时.可按120米控制建筑间距。2.公共建筑间距的标准。1,板式建筑与中小学教室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 医疗病房等公共建筑的建筑间距系数 须采用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建筑的间距系数,建筑朝向与正南夹角 0.20。20,以上.60.60,以上。建筑间距系数,1、91,61.8,2.塔式建筑与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等建筑的建筑间距系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确定 即若能保证上述建筑在冬至日有两小时日照情况下 可采用小于上表的间距系数,但不得小于关于塔式居住建筑间距系数的规定,3.板式建筑与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的建筑间距系数、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小于1 3 4,塔式建筑遮挡前款所列建筑的阳光时,按塔式居住建筑间距的规定执行。但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 3、5,下列建筑被遮挡阳光时,其建筑间距系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划要求确定,二层或二层以下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商业。服务业 影剧院 公用设施等建筑 与遮挡阳光的建筑属于同一单位的办公楼 集体宿舍,招待所 旅馆等建筑,四层或四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与三层或三层以下生活居住建筑的间距 2、4.3,建筑间距的计算方法.1、建筑间距系数的规定系指被遮挡建筑有窗户时的情况,如一建筑无窗户与另一居住建筑有窗户相对的.可比规定的距离适当减少.但须符合消防间距的要求。2、当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有室外地平差时,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从被遮挡建筑的室外地坪计算.与遮挡建筑同期规划的被遮挡建筑底层为非居住用房时、可将遮挡建筑的高度减去被遮挡建筑底层非居住用房的层高后计算建筑间距,3,板式建筑遮挡北侧居住建筑阳光时 按照正南北向间距1、6计算建筑间距。4.在计算复杂形体的遮挡建筑与其正北方向被遮挡建筑的间距时 可采取对遮挡建筑从北至南做东西向剖面的方式,剖面的长高比小于1时 按塔式计算 大于1时按板式计算.5.在计算复杂形体的遮挡建筑与其正东西方向被遮挡建筑的间距时。可采取对遮挡建筑从东至西做南北向剖面的方式,剖面的长高比小于1时、按塔式计算,大于1时按板式计算,6,两栋四层或四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至少一栋为居住建筑、的间距 采用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仍小于以下距离的,应先按照间距系数核算后,对照本条规定取最大值。在没有建筑间距系数规定时。可直接取本条规定的相应数值,两建筑的长边相对的 不小于18米.A,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米、B 两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米.C,以上规定为居住建筑在相对边上有居室窗、另一建筑也同时开窗的情况下的六层以下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 7,应对新建建筑周围现状或规划居住建筑的日照情况进行测算 其测算结果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标准,8、按照建筑间距系数核算建筑间距时、应从遮挡建筑的屋顶的垂直投影处计算,2 4.4.消防间距、1。多层建筑 1,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 防火间距。m、一,二级.679三,级,7810四,级。91012注,1,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2.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 但不应小于3。5米,3,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 5米,4.两座建筑相邻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 且门窗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5.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建筑物、其防火间距可按四级确定 2 多层非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高层建筑消防间距的规定,1,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建筑类别,高层建筑、裙。房,其它民用建筑 耐、火、等.级。一 二级.三级,四级,高层建筑、13991114裙、房.96679注、1,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从其突出的部分外缘算起,2,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0米,3、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 窗或防火卷帘时 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米 4,两座高层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2、高层建筑与厂。库、房,煤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和城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的防火间距.详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3.高层建筑与小型甲。乙 丙类液体储制度 可燃气体储罐和化学易燃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详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版,3。特殊建筑消防间距的规定,1、汽车库、a,汽车库之间以及汽车库与其它建筑物.甲类物品库房除外。之间的防火间距均不应小于下表,汽车库的防火间距。防火间距、米。汽车库。名称和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名称和耐火等级,停车库,修车库、厂房.库房,民用建筑、一、二级 三级、四级。停车库,修车库、一。二级,101214三,级,121416停、车.场、6810注,1 防火间距应从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算起 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停车场从靠近建筑物的最近停车位置边缘算起 2.停车库,修车库与建筑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如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3.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甲类厂房除外,如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这座建筑的屋盖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门窗洞口部位设有自动关闭的防火门,窗或卷帘和水幕等防火设施时 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4 0米 4,如相邻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且无门窗洞口.无外露燃体屋檐.其防火间距可按上表减少25。5.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停车库。修车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与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甲类物品运输车的停车库,修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池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米.与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应按上表增加2米,6 停车库、修车库与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丙、丁 戊类厂房。库房规定的防火间距执行,7.汽车库与煤气调压站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城市煤气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b、汽车库与易燃.可燃液化、气体贮,罐.的防火间距、详见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汽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 半露天防火间距详见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 2 人防工程。a。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地面建筑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87。的有关规定执行.b,有采光窗井,排烟竖井的人防工程与相邻地面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87,的有关规定执行,3。小型石油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详见.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4,调压站.调压站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调压站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米,建筑形式。调压装置入口 燃气压力级制.距建筑物,或构筑物。距重要公、共建筑物。距铁路或.电车轨道。地上单独建筑、高压,A、高压,B.中压。A、中压,B,10,08,06、06、030。025、025。025、015.012 510、010、0地下单独建筑、中压。A 中压。B。5.05,025.025.010,010。0注、1 当调压装置露天设置时 则指距离装置的边缘,2,当达不到上表净距要求时 采取有效措施、可适当缩小净距 5、锅炉房,独立建筑的锅炉房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防火间距,米,其他.建筑.高层建筑、十层以上住宅 24m以上其他建筑,一般民用建筑。工厂建筑或乙。丙丁戊类库房 可.燃,液 体 贮。罐。类.别。一.类.二。类、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甲。乙类。丙,类 间距 m 锅炉房 耐,火,等,级、主体 建筑、裙 房、主体、建筑,裙 房 1 2级,3级 4级.1。2级、3级,4级。容.积 m3,5、5051。200201,10005、250251,10001001,50001、2级.2015151310。6。12,7。14 9、1012141215201215203级,2520201512,7,14、8,16、10,121416152025152025,6 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详见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7 室外变。配电站其他建筑物,堆场、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 堆场,储罐的防火间距详见,2,4,5,其它间距。1 通风间距.通风间距是为了获得较好的自然通风、两幢建筑间为避免受由于风压而形成的负风压影响所需保持的最小距离.2 生活私密性间距。应在设计中注意避免出现对居室的视线干扰情况 一般最小为18米、3,城市防灾疏散间距。城市主要防灾疏散通道两侧建筑间距应大于40米,且应大于建筑高度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