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工业化建筑结构设计7。4.1 本条沿用本标准2015年版第7,4。1条.适宜工业化建造技术的结构体系主要包括钢结构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等,工业化建筑应选用工厂化预制生产的建筑构。配件。并控制运输距离 7,4,2 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7,4 2条基础上发展而来.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中第9。2,5条及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5097中第9。2,7条新增第2款.并将本标准2015年版第7,2.6条第4款,应合理采用具有节材效果明显、工业化生产水平高的构件,移至此处第4款、本条旨在鼓励采用工业化方式生产的预制构件,实现建筑设计标准化、构件部品工厂化.土建装修一体化。施工建造装配化的要求。本条所指、预制构件,是指在工厂或现场采用工业化方式生产制造的构件、包括各种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如预制梁,预制柱.预制墙板。预制阳台,预制楼梯,预制雨篷 预制栏杆等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工厂化方式生产的建筑构件.既能减少材料浪费,又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为将来建筑拆除后构件的替换和再利用创造条件,7、4 3、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7 4 3条基础上发展而来.新增第6款.装配式建筑结构布置应适合工业化预制原则。预制构件应综合考虑生产。运输。吊装和成本等因素进行优化设计、本条主要指出了建筑装配设计与现浇混凝土结构设计的不同设计内容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