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末端系统8.4 1、设计舒适性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宜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并应设计相应的排风系统.不同空调区域中所有全空气空调系统可达到的最大总新风比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1、一般空调区域、不应低于50。2.人员密集的大空间空调区域.不应低于70,3、需全年供冷的空调区域。不应低于70,8,4,2。建筑空间高度大于或等于10m且体积大于10000m3时,宜采用辐射供暖供冷或分层空调系统,8。4 3、空气 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同一建筑中采用对室内空气进行循环处理的末端设备加集中新风的空调系统.当设计最小总新风量大于等于20000m3 h时,不含本条文第4款中的新风量 应有相当于总新风量至少40、的排风设置集中排风系统.并进行能量回收。2 全空气直流式集中空调系统的送风量大于等于3000m3、h时。应对相当于送风量至少75 的排风进行能量回收。3 设计新风量大于或等于4000m3 h且经常运行的全空气空调系统,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对相当于送风量至少75,的集中排风进行能量回收、4,集中空调系统按本条文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进行排风能量回收设计时、以下房间可不回收排风中的能量、该房间的新风量或送风量可不计入.总新风量。或。总送风量。1,排风中有害物质浓度较大的房间 2 冬季采用加热处理的直流送风系统。室内设计温度 5 的设备机房等,3。设有经常开启的外门的首层大堂等房间,4 新风系统仅在夏季使用 且新风和排风的设计温差不大于8.的房间。5 能量回收装置在规定工况下的交换效率,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GB,T.21087的规定,6,能量回收系统排风量与新风量的比值R应为0。75,1 33.8,4.4.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采用有组织集中新风的空调区、房间,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1、各空调区均宜设置、2,当各空调区的人员所需最小总新风量大于等于20000m3.h时,至少应在人员相对密集的空调区域设置.且双向换气装置负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不应少于人员所需最小总新风量的40、8,4,5 产生异味或污染物的房间或区域、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并维持与相邻房间的相对负压,排风应直接排到室外、厨房,垃圾间 隔油间等应设置除异味装置,8.4 6 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其主要功能房间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杀菌的装置,8 4、7、暖通空调系统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