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给水排水9、1、一般规定9、1.1。方案设计阶段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方案应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的内容,9.1.2 建筑内部及其配套设施的生活饮用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景观水体等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建筑内各类供水系统关键控制点均宜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9。1、3,给水。热水系统的设备.构筑物选型、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计算全年平均用水量、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有关规定。9。1.4 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应制订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实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应少于1次,宜使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并采取保证储水不变质的措施、9,1.5,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用水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有关规定.9。1.6,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合理可靠的热源制备热水 并按规定配置辅助热源,新建高度100m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按照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标准设计,9.1、7。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投入使用,相关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给水排水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等应密切配合,相互协调、9,1,8,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不应对室内外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水环境污染和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