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给水排水9.1、一般规定9 1。1,方案设计阶段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方案应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的内容、9,1.2,建筑内部及其配套设施的生活饮用水。集中生活热水 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景观水体等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建筑内各类供水系统关键控制点均宜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9、1。3.给水.热水系统的设备.构筑物选型.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计算全年平均用水量、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的有关规定,9、1.4 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有关规定,应制订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实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应少于1次,宜使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并采取保证储水不变质的措施,9 1,5.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用水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有关规定.9,1 6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合理可靠的热源制备热水。并按规定配置辅助热源、新建高度100m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按照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标准设计。9,1,7。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投入使用,相关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给水排水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等应密切配合,相互协调.9、1.8。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不应对室内外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水环境污染和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