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建筑光环境6.4、1.本条沿用本标准2015年版第6.4。1条、民用建筑在进行规划和单体设计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180及各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使用日照模拟软件进行日照分析.托儿所 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h的日照标准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2h的日照标准,住宅建筑应根据当地的城市规模及建筑气候区 确定日照时数 当住宅建筑有4个及以上居住空间时.应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这是为了提高住宅的舒适度和居民的满意度,6.4,2,本条沿用本标准2015年版第6 4 2条,天然采光设计对绿色建筑至关重要。各种光源的视觉试验结果表明、在同样照度的条件下、天然光的辨认能力优于人工光,它是满足建筑节能.居住者满意 提高劳动生产率,保护视力。保证人体健康的关键.合理的天然采光对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有很大影响,因此在方案设计阶段就要充分考虑天然采光。建筑师要采用不同的方式利用屋顶采光.光线来自天窗或屋顶日光采集装置、和侧光。光线来自建筑周边墙上的窗户,屋顶采光将光线均匀散射到较大的建筑面积上,因此,屋顶采光设计相对容易,不需要复杂的人工照明系统。侧光设计相对复杂、玻璃窗的尺寸,位置。玻璃的透射率及其对建筑能耗的影响都需要认真加以考虑.对眩光的控制尤为重要、其中包括设计窗遮阳板和室内反光板.选择性能合适的玻璃和百叶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规定了各类建筑房间的采光系数标准值,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的采光系数标准值还应乘以相应地区的光气候系数K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第3 0,4条,第6 0,1条和中国光气候分区图、山东省大部分地区位于IV类光气候区,类光气候区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应乘以光气候系数1.10,一般情况下 各房间的采光系数与窗地面积比密切相关、因此可利用窗地面积比的大小调节室内天然采光、办公.宾馆类建筑主要功能空间不包括储藏室,机房。走廊和楼梯间、卫生间及其他使用率低的附属房间。也不包括不需要阳光的房间 住宅建筑的公共空间如楼梯间 前室或合用前室,走道,外廊等宜有天然采光,其采光系数标准值不应低于1、过度阳光进入建筑室内会造成强烈的明暗对比。从而影响室内人员的视觉舒适度,因此在充分利用天然光资源的同时,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不舒适眩光 如作业区域减少或避免阳光直射、采用室内外相关遮挡设施等、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中控制不舒适眩光的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设置的遮阳设施,也应符合日照和采光标准的要求、6、4,3.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6.4,3条基础上发展而来。地下空间利用率日益提高 地下空间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可节省白天人工照明能耗 创造健康的光环境.在地下室设计下沉式庭院.或使用窗井.采光天窗,应注意设计好排水、防漏等问题、建筑功能的复杂性和土地资源的紧缺.使建筑进深不断加大,为了满足人们心理和生理上的健康需求、并节约人工照明的能耗 就要通过一定技术手段将天然光引入大进深的地上室内空间和地下空间内部.如导光管。反光板。反光镜 集光导光装置,棱镜玻璃窗等、通过反射。折射 衍射等方法将自然光导入和传输、还可以采用中庭、采光井 采光天窗。半地下室等方式,有效改善这些空间的天然采光效果 第3款中的内区。是针对外区而言的,指房间内距离建筑外围护结构5m以外范围内的区域,6,4,4,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6,4,4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窗户除了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功能外。还具有从视觉上起到沟通内外的作用.良好的视野有助于居住者或使用者心情舒畅,提高效率,对于居住建筑、主要根据建筑间距,卫生间明卫等作出判断 居住建筑的功能房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和卫生间.现代城市中的住宅大都是成排成片建造、住宅之间的距离一般不会很大.因此应该精心设计 尽量避免前后左右不同住户之间居住空间的视线干扰,根据国外经验 当两幢住宅楼居住空间的水平视线距离不低于18m时即能基本满足要求,此外,卫生间是住宅内部的一个空气污染源.卫生间开设外窗有利于污浊空气的排放,但是套内空间的平面布置常常又很难保证卫生间一定能靠外墙,因此,本条文规定在一套住宅有多个卫生间的情况下。应至少有一个卫生间开设外窗.对于公共建筑、要求对会议室.办公室或者酒店的客房区域。能通过楼地面以上0,80m,2。30m高度处的玻璃窗看到室外自然环境 且没有构筑物或周边建筑物造成明显视线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