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建筑结构材料7.5,1,建筑结构材料应选用绿色建材,并符合国家和山东省发布的关于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结构材料及制品的现行文件规定。7.5 2,建筑结构材料的选用应遵循适用,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宜选用本地化建材、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质量不应低于建筑材料总质量的70.7 5.3 在保证结构性能安全的同时 宜选用资源消耗少、集约化生产。碳排放量低的建筑结构材料。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其用量比例。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 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2,应采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结构材料 其占同类建筑结构材料的用量比例不应小于30,3、宜选用可快速再生的天然材料等制作的高强度复合材料.7 5,4,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7,5、5、宜合理提高结构材料的耐久性、混凝土构件宜提高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混凝土 钢构件宜采用耐候结构钢及耐候型防腐涂料 木构件宜采用防腐木材。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7 5。6,建筑结构主体应合理采用高性能结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结构中梁 柱,墙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HRB400级的热轧带肋钢筋,2。混凝土结构使用的普通受力钢筋。HRB400级及以上的使用比例不应小于85,混凝土宜选用高强混凝土或高耐久性混凝土.3 钢结构选用Q355及以上的高强钢材.其使用比例应不小于钢材总量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