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暖通空调8、1,一般规定8 1 1 暖通空调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8.1,2。建筑室内环境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除工艺要求严格规定外,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和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7.5155的规定,室内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 2.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采取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技术措施,3 根据建筑空间功能分区确定室内设计温度,合理降低室内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定标准,8,1 3。暖通空调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地理和气候条件以及建筑功能的要求,遵循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原则合理确定.8.1 4。集中供暖和空调系统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每个供暖空调房间或空调区域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8,1。5 当采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热电冷三联供系统.蓄能系统等新型能源或节能系统形式时 宜进行供暖空调全年动态负荷计算和能耗模拟,当通过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的变化幅度来判定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是否优于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时,应进行供暖空调全年动态负荷计算和能耗模拟.8.1,6、暖通空调系统分区和系统形式应根据房间功能.建筑物朝向,建筑空间形式,使用时间,物业归属。控制和调节要求,内外区及其全年冷热负荷特性等进行设计,8 1.7,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分散设置的空调装置或系统。1,全年需要供冷.供暖运行时间较短或采用集中供冷、供暖系统不经济的建筑,2,需设空调的房间布置过于分散的建筑,3、设有集中空调建筑中使用时间和要求不同的少数房间、4,需增设空调系统。而机房和管道难以设置的既有建筑 5、住宅建筑.